
東北網7月31日訊 已經辦完的護照、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卻不領取,有近2萬本證件已經“躺在”哈爾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廳的辦公抽屜裡幾年了,臨近過期。工作人員提醒沒有領取出入境證件的市民,應盡快前往當初申請的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以免影響日後相關出入境手續的辦理。
29日,記者在出入境大廳的取證窗口前看到,4個立在地上的架子上擺滿了證件,靠近窗戶的抽屜櫃、靠近牆角的書櫃和上面摞著幾個紙箱裡都裝滿了證件。工作人員說,每個架子能放近800本證件,4個架子加起來就是3000多本。按照正常的情況,如果證件能及時被取走,這4個架子完全夠用。就是因為積壓的證件太多,新辦的證件只能放在箱子裡或櫃子裡,市民過來取證,就得翻箱倒櫃。
為了區別這些證件的類型、年限,工作人員用紙貼進行分類保存,便於查找。記者翻開其中一本港澳通行證,辦理的時間是2011年7月,至今已經3年了。工作人員說,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是5年,還有2年就過期了。在這些證件中,有的已經過期了。
受理科副科長唐哲介紹,辦證人不及時取證主要分幾種情況。這些證件中有很多是因為市民辦理了跟團旅游,由旅行團統一代辦,後來因旅行計劃取消,證件也就不取了。還有的居民本來計劃只辦理一個證件,但因為辦證程序簡化,就順帶著把其他證件都辦了,結果只把需要的那個證件取走了。還有的辦證人覺得證件讓警方保存比較安全,等有出行需求的時候再來領取。另外,還是經常出差的人員、老年人,容易遺忘應當領取證件的日期。
在其他城市,也存在證件積壓的問題。有的城市采取的辦法是在辦理證件時,辦證部門直接向辦證人收取郵寄費用,統一采取郵寄的方式把證件郵寄到辦證人家裡。“但這種方式我們不打算采用,畢竟還有辦證人主動來取證的。”唐哲說。為了解決證件積壓的問題,工作人員也在想辦法。根據辦證人當時辦理證件時留下的聯系方式,與他們電話聯系,提醒他們過來取證件。如果不能親自來取證件的,在征得辦證人同意的情況下,通過郵寄的方式,把證件寄到指定地點,但這需要很大的工作量。
警方提示市民,護照等出入境證件是公民重要的身份證明,市民辦理出入境證件後,應按期限領取,保證出入境活動順利進行。目前,護照的有效期為10年,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為5年,如果近期行程發生變化,在未來5年至10年的有效期內都可以使用。如果申請後一直未領取證件,再次申請時仍需交納上一次證件的費用。警方還提醒市民,如果委托別人代領的,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相關證件都要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