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晚報8月14日訊 前不久,趙鎮(化名)與朋友駕車外出。因在路上險些與人相撞,趙鎮跳下車冒充警察,以索要車輛損壞賠償費為由,從對方手中奪走750元錢。日前,趙鎮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他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趙鎮今年22歲,隔三差五就會換工作。日前,好友劉軍來看趙鎮,多日未見的兩人一起推杯換盞,相談甚歡。飯後,趙鎮開車帶著劉軍外出游玩。在路過一處路口時,前面忽然駛來一輛面包車,趙鎮一腳急剎車,險些與面包車相撞。當時,趙鎮跳下車指著面包車司機王亮大罵。然後,他謊稱自己是警察,並聲稱自己的車出毛病了,讓王亮拿2000元錢賠。王亮稱自己沒有那麼多錢,於是趙鎮便將王亮錢包內750元奪走。
日前,哈爾濱市香坊區法院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趙鎮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索要車輛損壞賠償費為由,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
責任編輯:李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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