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仨小學生玩火『燒沒』大客車 『熊孩子』暑假又闖禍
2014-08-15 12:33:39 來源:東北網-大慶晚報  作者:徐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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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8月15日訊 暑假,孩子們外出的時間多了,安全問題也隨之而來。8月14日,記者了解到兩起孩子“傷車”、“傷人”事件。

  仨孩子跑到大客車上玩耍,其中一個孩子用打火機點著紙簍,結果釀成大禍,客車被燒得只剩下“骨架”;另一起事件,一小孩在小區內“玩槍”,將別的孩子眼睛打傷,造成受傷孩子十級傷殘。

  意外屢屢發生,作為監護人,家長最終也得為孩子的過錯“買單”。

  前車之鑒

  案例一“玩火”燒了大客車

  小濤、小林、小超三個小學生跑到一停車場內,他們在院內發現一輛大客車。三個孩子興奮地上了車,開始在裡面玩耍。

  小濤拿著一個透明的打火機點著了紙簍。一看著火了,三個孩子有些慌亂,拿起殺蟲劑就噴,結果火越著越大,最終將客車燒得只剩下“骨架”。所幸,三個孩子沒事。

  事後,車主李某向龍鳳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要求賠償車輛損失、營運損失、違約金損失等25萬元。

  經審理,三個孩子家長賠償李某損失6.85萬元。(文中未成年人系化名)

  案例二“玩槍”打傷人眼睛

  10歲的張欣彤(化名)家住讓胡路區乘風莊某小區,一天,她在樓下玩,用玩具手槍將李旭(化名)的眼睛打傷。李旭被緊急送往醫院,經治療後痊愈,後來鑒定損傷為十級傷殘。

  由於雙方家長對賠償數額難以達成協議,李旭的家長將張欣彤起訴到讓胡路區人民法院。

  法官耐心地為雙方調解,最終達成了滿意的和解協議,張欣彤的家長同意賠償李旭3萬元錢。8月13日,李旭家長拿到全部賠償款,他們對這起案件的結果也十分滿意。

  法官為此提醒,因為孩子失誤傷人的案件每年都有發生,監護人不得不為孩子的過錯“買單”。暑假期間,孩子玩的時間多了,家長們尤其要注意,應對孩子加強監管,以防發生意外或惹禍。

  特別提醒

  孩子安全不容忽視

  暑期還未結束,頻頻發生孩子溺水、撞車等事件,家長一定要關注孩子的暑期安全。

  1.游泳安全。不能讓孩子單獨游泳,應配備游泳圈等安全器材,注意水域深淺,並教孩子用腳試水深淺。

  2.電梯安全。按下樓層鍵後,如果電梯不動,要立刻按下紅色緊急鍵求救,千萬不要試圖打開電梯門爬出去。因為電梯隨時會重新啟動,上昇或下降,十分危險。

  3.防火安全。孩子一個人在家時如果發生火災,用濕手帕或圍巾圍住鼻子和嘴巴,再將衣服或棉被沾濕裹在身上,降低姿勢貼著地面爬行,爬到窗戶邊或遠離失火的地方。

  4.行走安全。隨處可見的一個個下水井,有的井蓋不嚴,有的甚至沒有井蓋,孩子一定不要在井蓋上踩著玩,以免掉下去。

  5.人身安全。孩子一個人在家時,要把門鎖好,不要給陌生人開門,即使對方說認識你,並能叫出你的名字,也不要輕易相信。

  另外,孩子要遠離建築工地,工地上除了吊車、卡車外,還有鋼筋架、水泥板、磚頭等,這些東西隨時可能會掉下來。

責任編輯:張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