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4日訊 “道外港務局那裡,新建的燈飾城著火了,大火把整個商城都點著了!”15日,很多冰城市民的微信朋友圈裡都出現了這條信息,配發的視頻顯示,一座商城正在熊熊燃燒,旁邊有多輛消防車正在滅火。一時間,冰城市民紛紛轉發。後經警方核實,此為謠言,視頻中的建築,實為去年起火的遼寧省?魚圈某商廈。18日,道外警方將造謠傳謠的5名違法行為人全部抓獲,分別處以行拘、罰款、行政警告等處罰。

23日,道外公安分局刑偵二大隊責任區一中隊苑洪勝對記者說,16日,民警從當日14時40分許,最後一次轉發此視頻的劉某入手,連續溯源追查26人,成功鎖定造謠、傳謠的5名違法行為人,並將案情調查清楚。
謠言是這樣誕生傳播的:
step1:15日11時39分,王某將一段商廈起火的視頻傳到其所處的一個上百人的微信群裡。“應該是港務局那塊。”他發送語音說。

step2:群裡成員有一名叫馬某的,他迅速將這條視頻傳進了自己公司內部微信群。
step3:群裡和他同一個公司的徐某,立即搶先發文介紹地點“道外港務局”,並進一步說明,“應該是新建的燈飾城。”

step4:該公司職員李某隨即將視頻和信息轉發給另一微信群,這個群裡的成員呂某又立即轉給其他微信群裡的好友吳某,吳某將視頻配上“港務局旁新建燈飾城,剛剛”字樣,發送到朋友圈,被其朋友紛紛轉發……
18日,王某、徐某、李某、呂某及馬某5名違法行為人全部歸案。經審,王某、徐某對編造虛假信息違法事實供認不諱,被行拘10日和7日。李某、呂某、馬某對未經核實即傳播虛假信息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李某被罰款200元,呂某、馬某被行政警告。
網絡謠言最高可判7年
“造謠傳謠量刑有多重?”省公安廳網安總隊負責人告訴記者,針對不知情,非主觀故意而誤將謠言轉發的,責令刪除後不予追究責任;主觀故意編造或轉發的,將根據後果和社會危害來處理,特別是一些情節嚴重的傳謠案件,將依法入刑處理,例如故意編造發布虛假險情、疫情、警情、災情,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