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1日訊 按照省委關於發展環境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省委環境辦連續查處了一批破壞發展環境案件,嚴厲追究了相關人員責任。今後還將繼續加大明察暗訪和公開曝光力度,切實維護企業和個人合法權益,促進全省發展環境不斷優化。現將5起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大慶市讓胡路區原區長尹牧插手工程建設、收受好處問題
2007年至2008年,尹牧任大慶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期間,接受江蘇某環保設備公司經理毛某請托,利用職務便利,要求大慶市城投公司時任經理孫義祥、大同區時任常委、副區長劉金江在工程承攬方面給予毛某關照。之後,在未審查相關資質且未履行招投標程序的情況下,由孫義祥安排,將格林小鎮一期、二期項目的電力工程、龍鳳濕地改造項目的電力施工工程交由毛某建設,工程總造價4000餘萬元;由劉金江安排,將大同區污水處理廠污水設備采購項目交由毛某承攬,設備采購價360餘萬元。毛某為表示感謝,於2010年春節期間送給尹牧現金人民幣15萬元。此外,2013、2014年尹牧生病住院期間,大慶市某建築安裝公司經理趙某分兩次送給尹牧港幣20萬元。
目前,尹牧被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其餘涉案人員正被依法追究責任。
二、雞東縣交通局行政綜合執法大隊野蠻執法問題
2011年3月至2016年7月,雞東縣交通局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對所屬8個中隊下達罰沒任務,將罰沒款與乾部職工工資掛鉤,導致該單位各中隊多次發生野蠻執法、違規執法行為,社會反響惡劣。一是2014年8月,大隊長王大偉受人請托,私自放行非法營運車輛,並授意單位工作人員變造5000元罰沒票據。二是2015年7月,綜合執法中隊中隊長蓋啟文、稽查員纔長錄在無證據情況下,逆向駕駛執法車輛,強行攔截王某並發生肢體衝突。三是2016年6月,六中隊中隊長高洪峰、稽查員鄒旭東在未認定違法行為情況下,將一臺面包車扣留9天。四是處罰室主任李艷對處罰卷宗管理混亂,《違法行為通知書》存在出現多起斷號、跳號問題。
目前,雞東縣交通局行政綜合執法中隊中隊長蓋啟文、稽查員纔長錄,六中隊中隊長高洪峰、稽查員鄒旭東被給予行政記過處分,處罰室主任李艷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大隊長王大偉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副大隊長黃躍軍被給予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雞東縣副縣長於廣亮被誡勉談話,雞東縣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胡憶新,黨委副書記王君波被通報批評。雞東縣交通局行政綜合執法大隊被撤銷。
三、齊齊哈爾市鐵鋒區規劃處工作人員亂作為問題
2008年6月,鐵鋒區規劃處原主任楊正榮、工作人員房正剛為該區個體工商戶楊某等4人違規辦理6份《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015年9月,鐵鋒區開展房屋征收工作時,合並法定程序,規定由鐵鋒區規劃處確認被征收人規劃手續效力。房春剛明知楊某等人持有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非拆遷地段,仍確認規劃手續真實有效,導致楊某等人騙取房屋及補償款價值660.46萬元。
目前,房春剛涉嫌濫用職權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負有審批責任和領導責任的楊正榮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齊齊哈爾市規劃局副局長鄭廷東被誡勉談話。
四、林口縣房產管理處原主任胡井生亂作為問題
2011年,雞西某開發公司與林口縣交警大隊簽訂置換合同,約定以交警大隊辦公樓等房產置換新建南林小區1號樓部分房產,作為辦公用房。2011年10月至12月,胡井生違反《房屋登記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不符合房屋預告登記條件的南林小區擬置換房產進行預告登記,並進行商品房網上備案,導致擬置換房產被分為51套,作為商服出售50套。致使雞西某開發公司與林口縣交警大隊簽訂的置換合同無法履行,社會影響特別惡劣。
目前,胡井生被判濫用職權罪,免予刑事處罰。
五、大興安嶺地區重大項目建設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劉國富不作為問題
大興安嶺地區重大項目建設指揮辦公室副主任劉國富在負責組織實施加格達奇區景觀大道東延項目、西延項目等四個工程項目過程中,在明知實際施工單位不是中標單位,而是無資質的自然人李某的情況下,不履行工作職責,未按規定采取停工、拒付工程款和上報建設行政主管機關等措施進行阻止,而是采取默許態度,縱容李某繼續施工。之後,劉國富收受李某好處費和超市購物卡等財物合計6.7萬元。
目前,劉國富被判受賄罪,免予刑事處罰,並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降為正科級非領導職務)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