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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大慶保健食品未專區專櫃明示銷售 最高罰2萬
2017-04-13 09:56:22 來源:大慶網  作者: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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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4月13日訊 近日,記者從市食藥監局獲悉,下月起,大慶市保健食品將實行『專區專櫃、明示銷售』,對於未按規定設置專櫃或者專區、未在顯著位置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字樣的,將給予處罰。

  市食藥監局保化科工作人員介紹,5月1日起,《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將正式實施。屆時,銷售保健食品未按規定設置專櫃或者專區、未在顯著位置進行明示的、未按規定在專櫃或者專區顯著位置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字樣的、未按規定查驗產品注冊證書、未核對產品標簽標注內容的,食藥監部門對於責令整改而逾期未改正的,將處以一萬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將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或者核准證。

  工作人員說,結合《條例》,同時為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經營秩序,打擊無證經營、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等違法行為,近期,該局還制定下發了《規范保健食品經營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此次專項行動分3個階段,自4月10日至9月20日,歷時5個多月。整治重點包括,保健食品經營企業是否取得了經營資質,保健食品是否做到『專區專櫃、明示銷售』,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規定,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的執行情況等。

  工作人員表示,在組織縣區開展專項整治的同時,市食藥監局將適時進行跟蹤督導,確保整治工作落實到位。通過開展專項整治,推進《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的貫徹實施,引導百姓理性安全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