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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手鐲變色想退貨 商家要按現行金價退消費者損失800元 省消協:應按原價退款
2017-04-17 08:05:32 來源:生活報 作者:陳明菲
生活報4月17日訊 近期,哈市消費者方女士發現去年買的金手鐲在一次未佩戴的情況下,出現了局部變色情況,方女士找到商家想要退貨,商家卻說要按目前金價退款。方女士將無故損失800元,為此,找到消協部門投訴。
據方女士介紹,2016年8月,她在一家金店以370元/克的單價購買了一只金手鐲。近期,方女士把金手鐲拿出來准備送給准兒媳婦時,卻發現金手鐲有一塊地方變了色,方女士認為金手鐲有質量問題,立即找到商家要求退貨。經協商,商家同意為方女士退貨,但要按現行金價340元/克退款。方女士表示,自己要損失約800元。
對此,省消協表示,根據『省金銀珠寶飾品消費爭議解決辦法』規定,飾品退貨遇價格下降時,經營者應當按照飾品原價格一次退清貨款;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最後,商家按方女士購買金手鐲時的金價為其辦理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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