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4月22日訊 記者21日從省民政廳獲悉,近日,省民政廳向社會發布通告,公布了我省各地區2017年的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標准,全省最低保障標准為每人每月700元,得到社會散居孤兒監護家庭的認同。
據介紹,我省自2011年實行該制度以來,全省孤兒的基本生活保障由不確定的救濟方式轉變為制度化的福利保障。為進一步規范全省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工作,去年公布了省級指導標准,今年開始公布各地標准。除牡丹江市東寧縣780元、大慶市肇源縣730元,七臺河市本級730元外,大興安嶺行署松嶺區1500元、新林區1580元、呼中區1200元、加格達奇區1508元、呼瑪縣1020元、塔河縣1114元、漠河縣1050元,省農墾總局、省森工總局、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佳木斯市、雞西市、雙鴨山市、伊春市和鶴崗市、綏化市、綏芬河、撫遠縣全部為700元每人每月。
2017年開始,在全省建立孤兒生活費標准公告制度。每年3月1日前各地民政、財政部門要將本地的孤兒生活費保障標准聯合上報省民政廳、財政廳,由省級民政、財政部門通過主要媒體向全社會予以公告,保證享受政策對象的知情權,接受社會監督。
責任編輯: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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