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疑人指認作案工具。
一路得手跨省流竄作案10餘起
『我們當場扣押嫌疑人駕駛的面包車一輛,作案用折疊式自行車兩輛,作案用的假黃金項鏈20餘件,詐騙到手的項鏈、戒指、手鐲等贓物,還有項鏈標簽和為假項鏈染色的金色染料若乾,以及作案時嫌疑人戴的口罩、帽子、衣服。』趙國林說,經過審訊,嫌疑人交待了自今年3月份以來在遼寧省沈陽市、吉林省松原市、我省肇州縣等地以『撿項鏈分錢』方式實施詐騙作案10餘起,涉案價值10萬餘元的犯罪事實。
讓民警感到震驚的是,犯罪嫌疑人劉某今年已經71歲高齡,老家在遼寧省本溪市。在沈陽打工期間,劉某認識了今年55歲的奚某。劉某在打工期間學會了用『撿項鏈分錢』的方式實施詐騙的手段,與奚某一拍即合,准備合作大乾一場。兩個人各自出錢買了一輛折疊自行車,劉某又花8000元買了一輛面包車,僱了一名司機開始流竄作案。每到一個地方,他們都會買一張旅游地圖,按照地圖上標示的主乾線走。一路下來,隨機作案,得手就逃。
『我真服了,在大慶這「活」沒個乾,白天剛整到手,晚上就被抓了。』被抓時,劉某一個勁兒地說。
目前,嫌疑人涉嫌詐騙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核實中。那麼,兩個人是如何合作實施詐騙的?
原來,就在奚某找到作案目標假扮丟項鏈時,劉某其實就潛伏在她身邊。被害人一走,他就騎著自行車跟了上去,超到前面後聲稱撿了一條項鏈。而就在他與受害人說話過程中,奚某找個沒人的地方,換上一件不同顏色的衣服,摘掉帽子,戴上口罩,騎著自行車老遠跟在後面,以便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對策。
對此,趙國林說,防止此類詐騙其實很簡單,只要不貪圖便宜,騙子便沒有可乘之機。
(文中人物除民警外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