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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高新區法院懸賞抓"老賴" 最高賞金可達執行到位款的10%
2017-05-21 18:46: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付建國 雷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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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5月21日訊(付建國 記者 雷蕾)『你們是高新區法院執行局嗎,我發現你院懸賞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陳某財產線索,其在哈爾濱市有一處未辦理產權、價值上百萬元的房產。』5月18日10時,一名知悉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的社會人士主動給黑龍江大慶高新區人民法院打來電話。該院執行法官魏林白稱,這是懸賞執行公告通過轄區主流報紙、電視臺及法院官方『兩微一網』適時向社會公布和推送所取得的直接效果。

  據悉,大慶高新區法院充分利用傳統財產布控、信用懲戒及網絡查控等現代科技手段,窮盡執行措施,全力推進各類案件的執行。通過上述手段仍無法解決的,該院於今年5月初細化了當事人申請懸賞執行辦法,以經濟激勵措施尋找被執行財產線索,確保有財產可供執行,最大限度擠壓老賴空間。

  該辦法規定,對於尚未查尋到被執行財產且難以繼續執行的案件,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並自願承諾給付提供法院尚未掌握財產線索的舉報人(申請執行人的代理人、有義務向人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的人員或者存在其他不應發放懸賞金情形的除外)一定的懸賞金,即舉報財產實際執行到位價款的5%-10%。

  該辦法還規定,接到舉報線索後,執行法官應迅速對舉報財產進行核實,就處理情況及時告訴舉報人,並對其姓名及舉報內容等信息予以保密;加大對舉報者的人身安全保護,對阻撓舉報、打擊報復的違法犯罪行為予以依法嚴肅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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