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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新城御景入住不久樓頂漏水 『自費修房』索賠一年無果
2017-05-22 15:07:43 來源:大慶網  作者:易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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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屋內棚頂漏水處雖修復,但痕跡明顯。

  東北網5月22日訊 眼看著雨季又來了,家中漏水的居民也隨之開始擔懮和奔忙,通知物業、聯系建築方,實在無奈只能自掏腰包維修。

  房子漏水究竟應該是誰的責任?近日,劉先生來電反映,其哥哥的房子漏水,多次與物業溝通,至今過了一年多,仍沒有一個合理的說法。

  5月21日,記者針對此事進行了調查采訪。

  剛裝完的房子遭水泡

  劉先生告訴記者,大約3年前,哥哥購買了高新區新城御景B21號樓頂層的房子,接著便著手裝修。數月後,一家人歡歡喜喜入住新房,沒想到一場雨過後,家裡歡樂的氣氛一掃而空。

  『當時買房子的時候,因為是頂樓,家裡人就擔心過會出現漏雨的問題,但心想購買的新房子,質量應該有保障。沒想到漏雨的問題真出現了,而且是在入住後沒多久。』劉先生說,事發後,家人曾多次與負責該小區的高新區物業聯系,反映家中漏雨的情況。

  對此,物業工作人員給出的答案是,會幫助業主聯系建築方以及施工隊,盡快到業主家檢查維修。

  可事後,劉先生的家人左等右等,始終沒有工人上門維修。但雨卻不等人,接二連三地下,看著剛剛粉刷好的棚頂一點點變樣,漏水區域越來越大,劉先生的家人無奈,只好自掏腰包維修。

  劉先生說,除了買各種維修材料,還僱了兩名工人,乾了一整天,纔把樓頂的防水做完,一共花費了3000餘元。自此之後,家中再未漏雨。

  需調查確定責任方

  家中漏雨的問題解決了,而維修款應該由誰承擔?家中造成的損失又向誰索賠?針對此事,劉先生的家人多次與高新區物業溝通。

  事後,高新區物業的工作人員找來工人,上門修復遭雨水浸泡的棚頂。『盡管物業找工人上門修了棚頂,但後修補的地方明顯與之前的裝修不一樣,每每看到棚頂的「補丁」,都讓人心裡不舒服。』劉先生說,這些可以忍,但棚頂漏雨維修費用的問題,一年多過去了,劉先生的家人始終沒有得到一個合理的說法。

  18日上午,劉先生接到物業工作人員通知,稱負責小區防水項目的施工隊來小區了,因當時他正忙於工作,無法立即趕回小區。

  13時30分左右,劉先生來到高新區物業,得知施工隊已離開小區。

  物業一工作人員表示,小區中漏雨的房子不止劉先生一家,負責防水的施工隊難得來到小區,她也通知了劉先生,打算讓雙方當面協商。至於劉先生自掏的維修費向誰要,她不得而知。

  『每次接到業主反映漏水的問題,我們都幫著聯系,約建築方下屬的施工隊到現場查看。但施工隊很難約,或許是忙,或許是推托。這次能約到已經很不容易了,下次不知道什麼時候。』該女工作人員說。

  溝通一年多仍無結果

  針對劉先生的情況,記者聯系了高新區物業負責宣傳工作的張振宇部長。

  他說,對於劉先生家的情況,物業確實了解一些,但由於目前小區房體漏水問題,仍處於質保期,出現漏水的情況,應該由建築方也就是高新區城投公司來負責。就物業的工作來說,接到業主反映後,會將信息進行匯總,統一報給建築方,然後建築方會派施工隊進入小區進行檢查維修。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物業只能幫助協調溝通,因為物業對施工隊毫無約束力,所以效果並不好。而建築方接到房屋漏水的匯報後,回復總是先了解一下情況再說,或是幫助聯系施工隊,到最後結果如何,物業就不清楚了。』張振宇說。

  他說,物業也曾親自聯系過施工隊,但對方經常說現在工人不夠,有空就會到小區維修。總的來說,建築方、施工隊以及物業,溝通的渠道確實有,但溝通的效果卻不好。

  那麼,小區中類似漏水的情況應該如何得到解決?

  張振宇表示,當初物業與建築方曾約定,物業督促施工隊施工,如果質保期內施工隊不作為,質保期結束時,雙方進行工程驗收,物業可以拒絕簽字,這樣建築方會扣施工隊的保證金,這是目前為止唯一一個比較具有約束的條款。除此之外,物業也別無他法。

  『物業也希望盡快幫業主把漏水問題解決了,但確實沒有決定權,業主可以直接與建築方,也就是高新區城投聯系。』張振宇部長說。

  21日13時30分左右,記者聯系了高新區城投公司一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一般情況下,業主向物業反映情況,物業匯總後反映給建築方或施工方,至於哪一方工作出現問題,導致劉先生家的情況,需要進一步調查了解,纔能確定責任方。

  事件如何進展?我們將繼續關注。

責任編輯: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