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5月23日訊 2016年,我省沒有發生危害國家安全案(事)件、沒有發生影響政治穩定重大問題、沒有發生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案(事)件。平安黑龍江建設的知曉率、滿意率、安全感都在90%以上。全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6%,八類嚴重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6.5%,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減少1.6%,火災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同比分別減少13.4%、7.4%、43.9%、59.4%,在2016年全國各省(區、市)綜治(平安建設)工作考核評價中,我省被評為優秀省。
創新治理體系建設發揮法治保障作用
重新修訂出臺的《黑龍江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於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立法進程,已完成前期論證和草案起草工作,進入省人大常委會立法程序,得到中央綜治辦通報肯定。《黑龍江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已列入省政府立法計劃。
去年10月27日,省委政法委、省綜治委召開了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工作會議,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省綜治辦注重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重點培育了哈爾濱、牡丹江、佳木斯、大慶等地立體化治安防控體系的經驗。哈爾濱市探索總結了構建『1844』巡防體系經驗;牡丹江市堅持重點強化人群聚集場所、娛樂場所和經營性服務場所的隱患排查和整治;佳木斯市探索總結了點線面相結合『全天候』防控經驗;大慶市探索總結了物流業信息管理經驗。
創新網格化責任管理體系建設發揮黨政主導作用
省綜治辦建立一系列領導責任制度,省委、省政府連續十幾年與各市(地)、各單位主要領導簽訂責任狀,2016年年初,又將其納入『十三五』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任期目標。
各地、各有關部門創新網格化責任管理體系,進一步劃清、劃細責任單元,將承擔的綜治和平安建設責任明確到位,構建起黨政主導、社會參與,責權明晰、各負其責,監督到位、保障有力的全省綜治和平安建設網格化責任管理體系。按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優化全省發展環境的意見》要求,省綜治辦承擔了全省營造優良經濟發展法治環境具體協調工作,組織成立了由10個部門參加的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制發《關於營造優良經濟發展法治環境的若乾規定》和《關於繼續開展依法打擊整治逃廢銀行債務行為專項行動的方案》,確定並曝光了一批營造優良經濟發展法治環境先進典型和反面典型。2016年,全省公安機關對涉及貸款類、票據類、信用卡類、保險類及銀行內部工作人員職務侵佔、挪用資金類案件立案1229起,破案1004起,為金融機構挽回損失合計近7億元。
創新基層治理模式發揮社會『底盤』作用
2016年,省綜治委在全省開展綜治中心實體化、規范化建設年活動,實現『綜治辦+綜治信息系統+N』。目前,全省14759個中心,全部由省綜治辦編號掛牌,並與綜治信息平臺代碼對接。
省綜治辦重點抓治理的試點工作,在哈爾濱市把社區作為社會治理的著力點和基石,累計建成千米以上中心社區93處;在伊春市加強基層社區黨的建設,以社區居民代表大會和社區周例會制度為載體,搭建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治理平臺;在五常市推行『1+3+N』綜合服務管理模式,進一步夯實了農村平安建設基礎;在穆棱市運用『五早』方法,解決『五小』問題,實現小隱患早發現、小糾紛早研判、小訴求早介入、小信訪早解決、小案件早受理,有效推進了基層社會治理精細化。在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方面,全省綜治信息系統所需線路已聯通至縣區,綜治視聯網完成了市(地)100%,縣(市、區)60%以上與中央、省、市、縣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