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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朋友、偷超市、三次搶劫按摩女 男子被判12年
2017-05-27 10:19:24 來源:大慶網  作者: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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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5月27日訊 大慶市龍鳳區有一男子,為了弄點錢,啥招兒都使上了。

  他先是騙了自己的朋友,然後又假借朋友的名義,把騙出來的三名按摩員,個個搶了一遍。最終,錢是弄到手了,卻也把自己弄進去了。

  5月24日,記者對此案進行了采訪。

  取款使用『調包計』

  2015年7月,被害人柳某,委托陳某,拿自己的郵政儲蓄銀行卡,去ATM機取款。

  『這是一次難得機會啊。』有了這樣的想法後,陳某開始實施自己的壞心思。

  他將錢取完後,利用調包的方式,將自己弟弟的銀行卡,交給了柳某。當日,陳某持柳某的銀行卡取款,共計盜用卡中存款15500元。

  2016年8月,陳某來到東風新村一便民超市。在購物過程中,陳某趁店主趙某不備,盜走其錢包,包內含現金2500元。

  綜上,被告人陳某實施盜竊二次,盜得錢款共計18000元。

  三次搶劫按摩女

  實施犯罪後,陳某仍然不收手。

  同年8月下旬,陳某來到薩爾圖區經六街某店內,讓按摩員張某,冒充其女友,以陪同其去看守所接釋放的朋友為由,將張某騙出。

  陳某駕駛奔騰轎車,將張某拉至高新區某處後,在車內,陳某搶下張某手機,逼問微信轉賬密碼,向女友黃某微信,轉賬人民幣1880元。

  隨後,陳某搶走張某隨身攜帶的手機、戒指及200元錢後,將張某趕下車。

  次日,陳某又來到讓胡路區乘風莊某養生會館,讓汪某冒充其女友,又以陪同去看守所接釋放的朋友為由,將汪某騙出。

  陳某駕車將汪某拉至市第四看守所附近後,手持鋼管,威脅汪某並奪過汪某手機,通過微信向自己轉賬500元。

  同時搶走現金2300餘元及黃金手鏈一條。

  搶劫後,陳某將汪某趕下車後,駕車逃離現場。

  搶劫汪某後的第二天,陳某來到讓胡路區某足道館,再次以同樣的方式,將被害人宮某騙出、搶劫。

  搶走宮某平板電腦一部,金立手機一部,並逼問宮某儲蓄卡密碼。

  並駕車來到某儲蓄所門前,取款6000元。

  再次取款時,宮某從車內跑出,進入銀行報警。陳某駕車逃跑。

  三次實施搶劫,陳某搶劫所得款物,共計2萬餘元。

  沒過多久,陳某在薩爾圖區某賓館內,被公安機關抓獲。

  男子被判了12年

  龍鳳區檢察院以陳某犯盜竊罪、搶劫罪,向龍鳳區法院提起公訴。

  經龍鳳區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取脅迫手段,多次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搶劫罪。

  陳某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依照有關法律,陳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零5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處罰金20000元。

  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4個月,被處罰金10000元。

  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