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27日訊 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統一部署,我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於2017年4月24日起,全面啟用電子版往來臺灣通行證,同時停止簽發現行的本式往來臺灣通行證。新版通行證收費標准調整為100元/張,簽注收費標准不變,一次簽注20元/件、多次簽注100元/件。電子通行證有效期分為5年和10年。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年滿16周歲的,簽發10年有效通行證。
責任編輯: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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