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31日訊 趙麗(化名),初中文化,沒啥固定的工作。
2016年4月至9月間,趙麗在大慶市龍鳳區、讓胡路區、紅崗區的居民小區內,以借用衛生間為由,進入被害人屋內,先後實施盜竊6起,共盜竊4萬餘元。
去年4月3日14時許,趙麗竄至龍鳳區廠西某樓下,看見80多歲的王某,在樓下溜達,便謊稱自己在附近居住,想借用一下衛生間,讓王某帶其進入家中。
進屋後,趙麗謊稱想破零錢,趁機發現王某家中放錢的位置,後又謊稱自己想喝水,在王某去廚房倒水的時候,趙麗偷走王某家中的11800元錢。
同年5月,趙麗竄至龍鳳區某棟樓下,看見一老者在樓下曬太陽,又以同樣的方式,進入其家中。
趙麗謊稱,自己想和被害人一起生活。
聊天當中,發現了被害人放錢的位置,後趙麗偷走被害人家中9160元錢。
隨後,趙麗以同樣的方式,再次作案達4次,6次實施盜竊,共盜竊44960元。
針對本案,龍鳳區檢察院向龍鳳區法院提起公訴。
龍鳳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趙麗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趙麗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刑3年,並處罰金兩萬元。
責任編輯: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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