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日訊(吳凡 記者 王忠岩 葛金鑫)面對交警執勤執法人員,不僅不配合工作,還做出辱罵、甚至毆打、圍攻、駕車衝撞等瘋狂舉動……繼交警部門前期集中曝光多起阻礙公務典型案例後,哈爾濱市近期又接連出現多起阻礙甚至是妨害交警執行公務的案件,目前,所有當事人不論是現場查獲、還是逃跑後被緝拿歸案的均被依法做出了行政拘留等治安處罰或是被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交警部門再次發出警示,大整治期間將堅決維護法律及執法尊嚴,對於任何挑戰法律底線的行為,將堅持依法從嚴追究。
闖紅燈不服取締,辱罵交警被行政拘留7天
5月12日,交警太平大隊民警張某在禧龍大街與東物流一路交口執勤時,接連取締了兩臺一起闖紅燈的車輛。第一臺違法車輛駕駛人承認違法行為並接受了處罰,違法特征更為明顯的第二臺車輛駕駛人卻質疑民警的指認,當民警指出他是跟著第二臺車一起闖紅燈後,該人先是讓民警別跟自己『?』,後又對其進行辱罵。在轄區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後,該駕駛人一改之前的態度,且不承認有辱警行為,但殊不知現場圍觀群眾早已對其的言行舉止感到極度不滿,並紛紛自願要求作證。最終駕駛人李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司機頭撞交警被刑拘同車人打落執勤儀被拘15天
5月18日14時30分許,交警松北大隊民警白某在駕駛警車巡邏至中源大道與江都街交口時,因發現黑DR8318號白色路虎越野車後牌照疑似存在問題,遂要求駕駛人靠邊接受檢查。該車內的駕駛人及乘客陸續下車後,先是對民警執法提出質疑,後又進行辱罵。期間駕駛人張某用頭多次衝頂白某的下顎,至民警倒地。此時,同行的輔警郭某在對現場情況進行攝錄取證期間,其手中的執勤儀、手機則是多次被同車人張某打落,並造成執勤儀損壞和手機按鍵失靈。此外,另一名年長乘客李某也一起對白某做出了其他侮辱性的行為。之後幾人更是混淆視聽、煽動圍攻群眾,並試圖趁機逃離現場。即使是在交警增援警力趕到現場後,乘客張某仍不斷用手打執勤攝錄儀阻止民警繼續取證。後經傷情鑒定,民警白某為面部軟組織挫傷、左上肢挫傷、右上肢皮膚劃傷。因妨害公務,駕駛人張某已於當日被刑事拘留,因阻礙公務,乘客張某兆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罰款1000元的上限處罰,乘客李某清被處以罰款500元的處罰。
酒駕闖關撞傷輔警 畏罪潛逃數日後到案
4月24日21時許,交警太平大隊在道外區明德路12中門前設卡夜查酒駕,當民警在對黑AA95S5號車內駕駛人進行酒精快測時,測試儀發出了報警聲,就在民警要對其采取進一步措施時,該車突然啟動並加速向右前方的輔警楊某衝撞過去,楊某躲閃不及被車剮蹭,導致右手腕、右腿膝蓋處被刮傷,且手中對講機也被撞飛掉落到逃逸的車輛裡。5月21日19時20分許將剛從外地返回家中的佗某被抓獲。佗某對自己衝關撞傷警員後逃逸的行為供認不諱,同時交警部門在審查中還發現該人屬於無證駕駛。對於遺留在車中的對講機,佗某則表示因害怕已經扔了。因妨害公務,該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不滿違停被罰 毆打交通輔警致骨裂已被刑拘
5月15日17時30分,交警輔警王某在康安路沿線巡控、取締違法停車時,一男子手拿違法停車處罰告知單要求撤銷,在得到否定的答案後,男子轉身離去。約3分鍾後,該男子競再次返回現場直接一拳打在王某臉部,後見王某倒地後,該人繼續實施暴行,別的地方不打,只是不停對著王某頭部拳打腳踢,之後更是撿起掉落的對講機猛砸其後腦,導致王某鼻骨骨裂,頭部軟組織水腫。整個毆打過程一直持續了近5分鍾纔結束。打公安機關已對該人妨害公務的行為做出了刑事拘留的處罰。
男子被指肇事逃逸借酒發『瘋』拳打嘴咬交警被刑拘
5月31日16時10分許,交警道裡大隊事故科民警趙某接110指令,來到安定街與安昇街交口處理一起被舉報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當事駕駛人之一王某現場指認另一方駕駛奔馳車的當事人李某在愛建某酒吧門前與其車輛相刮後逃逸至此,並隨後引導民警趙某與輔警王在距離涉嫌肇事逃逸的黑A559WW號奔馳車100米處找到李某。在民警向其表明身份並要求其配合調查時,李某在辱罵民警後突然用拳頭多次擊打民警趙某和輔警王某面部,趙某多次喝止、警示無效後,且因見其喝酒特征明顯,果斷采取措施與輔警王某一起將其制服,並呼叫增援。當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交警趙某松開李某欲將其進行移交時,趙某再次用手撕扯趙某,並咬其手部,現場警力在再次勸止、警示無效後,只得將其再次制服,並對其采取了強制約束措施。經傷情診斷,交警趙某雙側面部腫脹,左上胸部片狀皮下瘀血,觸痛;雙手多處皮膚破損。經查該男子屬醉駕,交警部門還將對其醉駕駕駛及涉嫌肇事逃逸等行為做進一步追查及從嚴處罰。
交警部門表示,隨著全市道路交通綜合大整治的深入開展,交警執法必將更加嚴格,處罰也將更為嚴厲,勢必將進一步觸及各類交通違法者的個人利益。對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的不配合執法,謾罵執勤警員,甚至是威脅、毆打、用車頂撞、衝撞警員的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堅決維護執法尊嚴和自身權益,堅持依法從嚴追究。同時也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在日常出行中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通民警管理,吸取上述案例的教訓,杜絕類似不法行為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