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6日訊 今年53歲的辛某,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2015年,他冒充其兒子,與一名女子,在網上建立了朋友關系。辛某謊稱,自己在沈陽一家單位上班,並將兒子的照片,發給這名女子。
騙取了女子的信任後,辛某以親屬出車禍,自己送禮『平事』等由,多次向女子借錢。
女子通過微信轉賬等方式,先後30多次,給辛某匯去19000多元。
法院認為,辛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手段,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近日,辛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並處罰金5000元。
責任編輯:王艷
圖片新聞
熱點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