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9日訊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子女在成年後,又對父母有贍養的責任,這是人之常情。然而67歲的馬玉坤(化名)老人,如今體弱多病,喪失了勞動能力,在他向兒子提出贍養一事時,卻遭到了拒絕。

繪圖/劉昱
『失聯』父親索贍養費
12日,馬大爺再次撥通兒子的電話,要求兒子每月給他一些贍養費,卻又遭到了拒絕。
其實,馬大爺很怕和兒子溝通,他心裡充滿愧疚和無奈,雖然是父子倆,但他們僅僅在一起生活過8年。兒子馬明(化名)8歲那年,馬大爺和妻子離了婚,當時約定,兒子隨母親生活,父親每月給兒子一定的撫養費。
世事難料,離婚沒多久,馬大爺因為做了一些糊涂事,被判了刑,18年後纔重獲自由。出獄後的馬大爺,靠打零工養活自己。因為沒什麼積蓄,又覺得自己做過錯事,始終沒有勇氣去找兒子。
直到有一天,兒子馬明主動聯系到他,告訴他自己要結婚了,需要買房子,希望父親能出一點錢。當時的馬大爺,賺的錢只夠自己溫飽,身邊也沒有可以借到錢的親戚朋友,所以沒能幫上兒子的忙。父子倆從此斷了聯系。
直到今年,馬大爺因為腿部受傷,失去勞動能力,不得已跟兒子提出要求,希望兒子能贍養他。
『狠心』兒子滿腹委屈
對於父親的難處,兒子馬明又氣又恨,滿肚子委屈。
馬明說,因為父親入獄,沒有支付撫養費,從8歲開始,母親一人靠打工,把他拉扯大,生活困苦可想而知。後來,自己結婚買房,遇到了難處,當時他知道父親每月有幾千元的收入,所以想讓父親幫幫他,可父親卻拒絕了他,從那以後,他再也沒有聯系過父親。
對於這件事,馬明覺得自己很委屈,從小到大,父親幾乎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如今老了,生活困難了,卻找上門來讓他贍養,他覺得自己沒有這個責任。
律師講法
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也有贍養父母的責任,那麼本文中,馬明在8歲之後,父親就再也沒有給過撫養費,這算是盡到了撫養義務了嗎?如果沒有,馬明還有責任贍養父親嗎?
秦嵐律師: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贍養義務是法定的,子女不能因任何原因,不履行贍養義務。在這起糾紛中,即便是馬大爺只是撫養了兒子8年,他的兒子在馬大爺年老需要贍養時,也有義務贍養父親直至去世。《婚姻法》規定: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訴訟解決,情節惡劣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馬明如果拒不支付贍養費用,馬大爺可以起訴他。
父親因為入獄,而無法支付撫養費,那麼,父親出獄後,馬明是否有權向父親索要自己在成年之前的撫養費?秦嵐律師表示,首先,這存在一個訴訟時效的障礙,馬明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其主張基本不會被支持了。而且從事實上來講,馬明的父親在入獄期間,如果他沒有任何財產的話,也根本無法履行撫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