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當晚酒後離家幾陷僵局警方揪出肇事車
『農村路段沒有視頻,事件發生時間又是凌晨時分,沒有目擊證人。』趙國林說,經過現場勘驗,初步判定這是一起交通事故。
那麼,事發地點距離受害人家約有3公裡,受害人為什麼會到這裡?
『經過調查,我們得知事發前受害人和同學聚會喝了不少酒。』專案組民警經過工作找到了受害人吃飯的酒店,得知受害人在案發當晚喝了4個多小時酒,23時許被同學送回家,之後一個人從家裡出來,往西走幾公裡後又往東南方向走去。
然而,還原了這段事實,還是沒法確定受害人被撞的經過。
『凌晨2時55分路過這一路段的司機說,當時看到一名男子坐在路邊,頭部有血。』專案組民警走訪12個村屯,詢問了53名市民,排查車輛95臺,調取分析監控16處共800餘小時,終於鎖定案發時間段應為凌晨2時50分左右。排查此時間段前後途經此路段的車輛,幾輛大貨車有重大肇事嫌疑。
民警將偵查重點放在這幾輛大貨車上,發現其中一輛紅色翻斗車路過此路段後,司機下車用兩只手套把車牌兩端擋上,只露出3個數字,形跡十分可疑。鎖定車輛行走軌跡,該車之前並沒有過遮擋號牌的情況發生,當晚為什麼突然有了這一舉動?更為可疑的是,自案發後,該車突然改變行駛軌跡,不再走案發這條路。
撞人後見無監控逃跑心存僥幸被抓仍否認

嫌疑人指認肇事車輛。
歷時5天,專案組民警終於查清受害人在事故前後的活動軌跡、到達事故現場的方式、事故發生的具體時段,鎖定嫌疑車輛。
6月1日,在局長張春的指揮下,民警在朝陽溝鎮將肇事車輛和嫌疑人吳某抓獲。然而,面對審訊,嫌疑人卻矢口否認自己撞了人。經過物證比對,最後嫌疑人不得不交待案發當晚肇事逃逸的事實。
今年46歲的吳某家在肇東市,暫住肇州縣朝陽鄉,受僱開車。當晚駕駛車輛經過事發路段時,夜色已深,他判斷此時不會有人出入,放松了警惕。因為車速過快,發現有人在路邊時,想停車卻來不及。撞人後,吳某看附近沒有監控,駕車逃跑,走出兩公裡多後將車牌遮擋。之後『做賊心虛』繞開此路段拉貨,原本以為沒有被監控拍到,又對車牌做了遮擋,警方不會找到自己,卻沒想到僅僅逃逸5天就落入了法網。
目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受害人正在醫院治療,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對此,趙國林提醒,凌晨時分正是大腦的疲勞期,駕駛員一定要注意休息,謹慎駕駛,特別是行駛到農村路段,更要放慢車速,以應對突發狀況。肇事後更應該主動投案,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文中人物除民警外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