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26日訊 昨日,記者從齊齊哈爾市消費者協會了解到,2017年上半年,齊齊哈爾市各級消費者協會共受理消費者投訴5130件,較去年同比增長11.2%,解決4990件,解決率為95%。接待消費者來人來電諮詢7540餘人次,較去年同比增長1.2%,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85萬元,較去年同期增加7萬元。
手機問題多投訴居榜首
2017年上半年全市消費投訴熱點中,消停一段時間的手機投訴又『躋身』前列。常見問題有6項:手機開不開機,充不進去電;手機屏幕無顯示;出現閃屏、觸屏不好使;修手機、返廠時間過長,不給消費者免費提供備用機,且服務態度不好;通過電視購物購買的手機打不出去電話,消費者要求退貨,經營者以各種不合理的理由不給退;消費者購買手機獲贈話費、商品後,手機店關門,購買的手機使用不了,找經營者解決卻拖延不辦等。
預付式消費『誠信』缺失問題不斷
目前,預付卡消費6個現象成糾紛導火索。
1、消費者因身體原因不能去健身,若轉卡給別人,健身館向消費者收取轉卡費用。2、由於游泳館地址搬遷,給消費者帶來諸多不便,消費者要退卡,經營者卻不按卡裡原價退款,無端扣費用,且態度蠻橫。3、酒店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無故關門,致使消費者無法聯系到經營者,卡內餘額無法消費。4、蛋糕店更換老板,預付卡無法消費。5、辦卡預訂6個月的牛奶,只用了2個月經營者卻無故關門。6、洗車行換老板,現任老板不管舊賬,洗車卡退卡難、使用難。
消費和諧需多方努力共建
投訴產生主因是經營者缺乏誠信,法律法規意識淡薄,經營者減輕或者免除自己的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做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對消費者進行強制交易等行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知情權,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為此,市消協看源頭,糾根源,強調經營者,消費者及監管部門都要從己任出發。
經營者(提供服務者)要堅守誠信和責任意識,認真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嚴格保證商品的質量,對消費者反映的問題和商品質量問題,不能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和服務意識。
消費者要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對商品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學習,在消費過程中,要注意查驗商品標簽標注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查驗商品的保質期和說明書、合格證等與商品服務相關文件。在進行大宗消費過程中,要注意簽訂相關合同,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管,通過建立配套及相關部門聯辦機制,遏制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問題的發生,為廣大消費者營造一個放心消費的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