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黑龍江  >  經濟·旅游  >  旅游
搜 索
老人外出游玩要提高警惕 謹防超低價組團游
2017-06-28 08:53:00 來源:大鵬新聞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史秋鷹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極光新聞

  

  東北網6月28日訊 老年消費者對旅游中的消費陷阱難以辨別,消費投訴時有發生。為了提高老年消費者旅游消費保護意識,日前,牡丹江市消費者協會發布消費提示,老年消費者在旅游組團消費中要謹防超低價。

  組團慎選旅行社。老年消費者在選擇旅行社時,可通過查看旅行社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判斷旅行社是否屬於正規旅游企業,如有疑問可通過屬地旅游部門查詢;網上組團旅游時,要確認該網站是否經工商、網監部門登記備案,查看該網站主頁顯要位置是否有旅游部門頒發的《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及旅行社客服和省、市旅游監管部門的投訴電話信息等;出境旅游要查看《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業務范圍是否有『出境旅游』字樣等。老年消費者在選擇旅行社時要多從安全與健康方面考慮,多對老年人旅游注意事項進行詳細了解。

  謹防超低價組團游。老年人受經濟條件的制約和相對傳統消費觀念的影響,在旅游過程中的花費較小,很多旅行社利用老年人的這種心理,用超低價組團來誘惑老年旅游消費者,但到了目的地發現根本不是景點,而是用旅游做幌子,迫使消費者購買質差價高的保健品、玉器等自身不需要的商品。老年消費者在組團旅游時切勿只考慮價格因素,除了從旅行社資質、消費者評價等多方面進行考量外,還需要明確團費所包含的項目、具體行程安排等內容,不要輕信旅游從業人員的低價團費宣傳,以免造成損失。

  拒絕支付附加費。有些旅行社因60歲以上老年人消費能力有限,向他們收取旅行團費以外的附加費用。根據《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除非旅行社提供了與其旅游內容更多的服務或旅游者主動要求的,否則旅行社不得由於旅游者存在年齡或者職業上的差異,提出與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項,如附加費用等。老年旅游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要多看、多想、多問,對不征得消費者同意收取旅游附加費等不合理費用的行為,應當明確拒絕。

  注意留存消費憑證。消費者在選擇旅行社時,切莫輕信旅行社的口頭承諾,要將其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仔細閱讀,特別是有關消費者權益方面的條款,應格外留意。如果發現有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經營者責任的格式條款,要據理力爭,要求對方修改,並簽訂書面合同。消費者在簽訂合同後要保存好合同原件和相關繳費憑證,一旦發生消費糾紛,及時向有關部門及消協組織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馬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