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5日訊(吳凡 姜文鑫 記者 王忠岩 葛金鑫)5日,哈爾濱市交警部門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對機動車不禮讓行人的專項整治行動,倡導機動車行駛過程中主動避讓行人,共同營造更安全、更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

交警對違規車輛進行處置。姜文鑫 攝
斑馬線處快速通過被取締
5日9時30分許,在哈爾濱市花園街與紅軍街交口處,交警王立峰疏導交通時,一輛車牌號為黑AJ90A8的黑色轎車自花園街右轉進入紅軍街時,該車在右轉彎時並未禮讓行人,而是選擇了快速通過路口,幾乎與行人擦身而過,幸虧行人停下腳步急忙躲避,纔未發生意外。
民警第一時間示意該臺車輛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交警對該名駕駛人進行教育時,當事人不以為然,認為自己右轉彎是正常通行,並埋怨交警耽誤了自己的時間。最終交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的,罰款100元,駕駛證記3分』。因其同時還存在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對該名駕駛人共處以罰款150元,駕駛證記4分的處罰。
出租車斑馬線前不減速 罰50元記3分
5日10時許,交警在紅軍街沿線巡控時,一輛車牌號為黑ATJ987的出租車自紅軍街沒減速就快速右轉彎進入郵政街,期間距離其右側車身不足1米處就有行人正在斑馬線上行走,該名駕駛人不僅沒有在斑馬線為行人讓行,而是提前嗯了一下喇叭,並與行人爭道搶行,執勤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機動車在無信號道路不避讓行人的,罰款50元,駕駛證記3分』。
據交警部門介紹,機動車禮讓行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一、機動車駕駛人在行經人行橫道時,遇有行人通過,要停車讓行人先通過;二、在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路口時,要避讓行人通過;尤其是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或是車輛在右轉彎時,廣大駕駛人應更為注意觀察瞭望,文明禮讓行人。因為在行人在斑馬線上行走尤其是按燈通行時,一般警惕心會有所放松,加之部分行人認為機動車會主動避讓自己,進而出現與駕駛人與行人同時『爭搶路權』的狀況發生,進而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
交警部門表示,在持續從嚴打擊機動車不避讓行人的違法行為,嚴格取締上限處罰的同時;也將加強對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等違法行為的查處,更好地保障路口交通的安全、有序,同時也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提高安全守法出行意識,嚴格遵守相關讓行規定,為城市營造更為良好、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