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6日訊(趙寰宇 記者 周秘)5日,大慶市杜蒙縣敖林西伯鄉四家子村村民王某,酒後點燃自家柴草堆,謊報火警。目前,杜蒙縣公安局依法給予王某行政拘留7日處罰。
7月5日15時28分許,杜蒙縣公安消防大隊接到報警電話稱敖林西伯鄉四家子村一民房發生火災,報警人說完便匆忙掛斷電話。接警人員迅速調派力量出動,2臺水罐消防車,10名指戰員趕赴火場。
因報警人電話匆忙掛斷,接警人員在滅火力量出動後回撥報警電話詢問火場情況,報警人稱『房子火勢較大,無人員被困』。因起火地點距消防大隊路程較遠,接警人員調派敖林派出所工作人員先期前往起火地點查看火場情況。期間敖林派出所民警數次聯系報警人均無人接聽,後在長發路口附近打通了報警人的電話,報警人稱『火勢很大,快點來』。
派出所及消防大隊出警人員到達火場後,發現報警人家門口有一小堆柴草正在起火,附近有十餘人圍觀,經對該村村長及圍觀群眾詢問了解,起火柴草是在消防大隊及派出所到場前幾分鍾點燃的,敖林派出所對報警人王某進行詢問,王某承認起火柴草堆為自己剛剛點燃,房子並未著火,自己喝多了報假警就是想讓消防隊、派出所來。
派出所工作人員依法將違法嫌疑人王某傳喚至杜蒙縣公安局,並對其涉嫌謊報警情,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進行訊問,王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杜蒙縣公安局依法給予王某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並送至杜蒙縣行政拘留所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明確規定,謊報火警屬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謊報者將被處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