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7月7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按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黑人社發[2017]29號)文件的有關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由1%調整為0.5%,個人繳費費率0.5%保持不變。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期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今年1~6月份,已按原費率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參保單位,其多繳的費用從7月開始衝抵以後月份的繳費計劃,直至衝清為止。
責任編輯: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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