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9日訊 為進一步改善大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齊齊哈爾市將采取一系列措施,於2017年年底淘汰黃標車。
自6月23日,全市行政區域內各類道路(不含區域內高速公路),全天(24小時)禁止黃標車通行。同時,對黃標車嚴格執行『限制買賣、限制轉入、限制轉出、限制過戶、限制異地檢驗』的『五限』規定;對轉入齊齊哈爾市的黃標車和達不到『國Ⅳ』標准的機動車一律不予登記。並按照省政府和省公安廳通知要求,在全市實施黃標車不予尾氣檢測政策,對違規取得尾氣檢測合格的黃標車,公安交管部門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同時,齊齊哈爾市還加大了《道路運輸證》管理力度。交通運輸部門對營運類黃標車不予核發《道路運輸證》、不予年審,於2017年年底前收回其《道路運輸證》。黃標車所有人如逾期不辦理注銷的,由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發布其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作廢公告,公告期滿(60個工作日),將自動注銷其登記。同時,對車況良好、行駛裡程相對較少、殘值率較高的柴油黃標車(國Ⅱ)進行技術治理改造,使其尾氣排放達到國家排放標准。
齊齊哈爾市還將加大違法查處力度。對黃標車信息錄入緝查布控系統,對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闖禁行路)進行抓拍,錄入交通違法系統,依法給予處罰,對緝查布控系統無法覆蓋的路段加大路面執法力度,確保黃標車管控工作紮實有效。
在鼓勵政策方面,齊齊哈爾市將對提前注銷的營運黃標車,按照有關規定適當予以補貼,違章罰款可酌情予以減免。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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