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19日訊 佳木斯市首例由檢察機關作為支持起訴機關出庭支持起訴案件——董某訴湯原某糧米有限公司追索售糧款買賣合同糾紛案於近日在湯原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這是湯原縣人民檢察院成功辦理131起農民追索售糧款支持起訴案的代表庭。
法庭上,湯原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弘代表支持起訴機關出席法庭並發表意見,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樹偉及全市兩級院民行檢察官現場觀摩庭審,50多位農民代表到庭旁聽。
據悉,2016年12月底,湯原縣湯旺朝鮮族鄉發生群體治安事件,數百名農民開著農用車、拖拉機將某公司圍得水泄不通。湯原縣人民檢察院主動深入了解事件發生緣由,發現這家公司在2016年10至11月間,於湯原縣竹簾鎮、香蘭鎮、湯旺鄉周邊村屯131戶農民手中收購水稻5000餘噸,價值約1500餘萬元。但公司因經營中資金鏈斷裂,暫無力償還農民購糧款,而131戶農民因還有343萬元賣糧款沒有收回,生產、生活面臨困難,無力承擔訴訟費用,加之自身文化水平普遍偏低,不會打官司,需要給予支持和幫助。湯原縣人民檢察院經研究決定,主動引導農民通過法律手段合法維護權益,全力支持起訴。
本著對案件負責、對百姓負責的原則,湯原縣人民檢察院民行檢察官組織農民進行座談,宣講法律知識。細致的講解讓農民意識到非訴訟途徑無法根本解決問題並且後果嚴重。檢察官全力引導農民申請檢察機關支持起訴,深入農戶家中了解情況,幫助收集買賣合同、檢斤票據等固定證據;到涉事企業核對賬目,了解糧款給付情況、現有資金情況、還款意願及償還能力。湯原縣檢察院還主動與湯原縣司法局溝通協調,解決農民訴訟能力弱的問題,由湯原縣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專業律師提供法律援助,免費代寫法律文書,代理相關訴訟事項。同時,積極與湯原縣人民法院協調,共同做好案件審理組織工作,避免因本案涉及當事人眾多、涉案金額巨大造成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
在庭審中,由於前期工作准備充分,涉案證據清晰明確,雙方當事人對案件事實均無異議。在審判長主持調解下,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某公司於2017年12月底前,將尚欠131戶賣糧農民的343萬元糧款全部還清;為保證案件在審結後能得到順利執行,湯原縣人民檢察院進一步協調湯原縣人民法院,在訴前對某公司位於大連市的4棟樓房予以財產保全,給售糧戶吃了顆定心丸。通過不懈努力,案件有了希望,群眾情緒得到了緩解,增加了群眾對檢察機關支持起訴工作的信任感。
據介紹,通過辦理這131起系列支持起訴案件,湯原縣人民檢察院對支持起訴工作進行了深層次的探索,提煉出一整套辦案經驗和做法。庭審結束後,該院向全市民行檢察官介紹了辦理支持起訴案應如何發現案源、引導申請、收集證據、與當事人、法院溝通及確保案件最終得以執行等一系列做法,使大家對辦好支持起訴案件有了更全面直觀的了解。131起系列支持起訴案的成功辦理是湯原縣人民檢察院認真履行民行檢察職能,維護弱勢群體權益的一次成功嘗試,不僅得到了農民的一致贊許,同時也為全市民事支持起訴工作開了個好頭,樹立了好的學習榜樣,奠定了好的模式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