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0日訊 今年2月中旬的一天,被告人魏某某,通過微信與辦假證的人取得聯系,向其提供了信息,並支付了200元的費用,購買了一張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
3月21日15時許,被告人魏某某,駕車行駛至龍鳳區民環崗時,趕上巡邏民警例行檢查。魏某某向民警出示了其購買的機動車駕駛證,經核實,該機動車駕駛證系偽造。被告人魏某某,被當場抓獲。
龍鳳區法院認為,被告人魏某某,無視國家法律,購買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其行為已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
依照我國有關法律,魏某某犯買賣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1000元。
責任編輯:王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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