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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一男子酒後打劫母親好友被判四年
2017-07-25 08:51:32 來源:大慶網  作者: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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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7月25日訊 人們常說,衝動是魔鬼。這句話用在張雷的身上,再恰當不過。

  他約朋友一起喝酒,撞見家人在和一個外人一起吃飯。外人的一句話,讓他懷恨在心。他和朋友一起,將其打傷並向其要錢。

  近日,張雷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5000元。

  一句話懷恨在心

  去年年底的一天晚上,張雷和朋友在一起打臺球,這時,朋友趙輝打來電話,說車沒油了。

  張雷讓二人先去一家飯店,他隨後就到。

  十多分鍾後,張雷趕到這家飯店。巧的是,張雷的母親和幾個親屬,也在這家飯店吃飯。

  幾個人裡,有個人叫孫年,是張雷母親的朋友。張雷出於禮貌,過去和大家打招呼。在此過程中,他聽見孫年竟和母親論上了親戚,這讓他特別生氣。

  張雷找到趙輝,讓他和另一個朋友,揍孫年一頓。吃完飯,走在回家的路上,孫年感覺有人跟著自己。

  正想著怎麼應對,趙輝和另一個人,已經追到了他的前面,兩個人二話沒說,對孫年一頓拳打腳踢。張雷趕到後,一拳將孫年打倒在地。

  孫年的頭部、眼睛等多部位被打傷。

  張雷打完人對孫年說,手機他拿走了,讓孫年明天找另一個朋友要。

  之後,他又向孫年要了500元錢,說要給朋友加油,隨後揚長而去。

  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事發後,孫年在第一時間,撥打了報警電話。

  三個人打完人,像沒事人一樣,來到一家飯店繼續吃飯。

  當晚,警方將嫌疑人張雷抓獲,此時,他纔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警方在其身上搜出被害人的手機和作案用尖刀一把。

  經審問,張雷對毆打孫年將其手機及現金搶走一事,供認不諱。

  經鑒定,孫年所受傷為輕微傷。

  法院認為,張雷在與他人共同實施傷害行為的過程中,使用暴力劫取他人手機、現金的行為,構成了搶劫罪。

  近日,張雷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5000元。(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馬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