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6日訊(付建國 記者 雷蕾)大慶男子李豐(化名)為籌集資金設立網上平臺,吸收會員,還注冊了公司,隨後以高息借款、吸引投資等方式向會員收取公眾存款近400萬元。近日,黑龍江省大慶高新區人民法院對其做出一審判決。
男子開設網站出售『虛擬金幣』
38歲的李豐盡管只有中專文化,但特別想做大生意。2014年10月,他聽朋友說,可以通過注冊公司向社會籌集資本。為實現做大生意的夢想,李豐於2014年年末成立『首席公司會員管理平臺』網站,並通過這一平臺出售『虛擬金幣』。購買後即可成為其會員,且發展下線越多得到提成就越多。李豐利用這個平臺共吸收到公眾存款60.7353萬元。
為能吸引更多的人來投資,成為會員,李豐於2015年5月中旬在北京市豐臺區注冊成立北京時代首席投資公司。
5月23日,他為調動投資者積極性,便返回家鄉,在大慶市舉辦了大慶分公司成立大會。會上,其詳細介紹了自己公司運營理念及發展前景,並對在上述管理平臺中推廣成績顯著的會員現場發放現金獎勵。而通過這次活動,李豐募集到資金169萬元。
隨後,李豐又以公司名義開發了該公司會員網上投資平臺,運行規則與前一平臺基本相同,並通過這一平臺吸引到投資款10.25萬元。
搖身一變成上市公司老板
有了錢,李豐做大生意的夢想終於實現了。2015年5月,他將籌集到的部分資金用於成立北京佰達商貿公司。同年8月,李豐又以該商貿公司在上海股權交易中心Q版上市的名義出售股權,共吸收存款62.5萬元。
好景不長,李豐因投資的公司經營不善,資金鏈出現斷裂。為挽救公司命運,李豐又以高息借款的名義,向會員吸收存款94萬元。後來,因部分投資的被害人發現自己被騙,向公安機關報案而案發。
經查,被告人李豐非法吸收42名投資人存款,共計3 96.4853萬元。上述贓款用於支付投資人利息、辦公經費及開辦超市等。
2016年7月15日,被告人李豐在北京一酒店被民警抓獲,後移送至大慶市第一看守所。
非法吸儲被判刑罰款退賠損失
庭審中,被告人李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但對指控其第一起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有異議,並辯解其行為是單位行為,應為單位犯罪。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鑒於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坦白,可從輕處罰。對於其提出應認定為單位犯罪的辯解。經查,其供述為吸收公眾存款而成立了北京時代首席投資有限公司,是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不以單位犯罪論處,故辯解不成立而不予采納。
大慶高新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李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0元;責令退賠27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35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