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7月26日訊 去年8月,市民姜女士家的孩子考入理想大學,她特意為孩子買了臺戴爾筆記本電腦。可沒想到,這個筆記本電腦一年內竟維修了3次。當姜女士准備退換電腦時,因缺少發票惹出了麻煩。
7月19日,消協工作人員來到戴爾電腦售後中心,幫忙維權。

消費者的手中只有信譽卡。
消費者:購買時沒給發票
據姜女士介紹,去年8月,她給孩子買了一臺戴爾牌筆記本電腦。
當初買的時候,銷售人員只給她提供了一張信譽卡。據銷售人員介紹,這個信譽卡在維修時可以使用。
買到電腦後,姜女士的孩子就帶著電腦去外地求學。可沒想到,電腦使用了不到兩個月,主板就出現了問題。
接下來的一年內,這臺筆記本因主板問題維修了3次。
『電腦維修3次是可以進行更換的,當我找到位於百腦匯的大慶戴爾電腦售後時,工作人員介紹,一年內維修3次可以進行更換,但必須出示購買時的機打發票和信譽卡。』姜女士說。
由於姜女士購買時缺少了機打發票,當初買電腦的店不在了,更換電腦一事遇到了難題。因售後的工作人員不同意給她更換,無奈之下,她只好將此事反映到大慶晚報和市消協。
7月19日上午,記者與消協的工作人員來到了戴爾電腦售後中心。
采訪中,售後的工作人員表示,姜女士這臺電腦因缺少機打發票,不能退換,這是公司的規定。
記者在售後辦公室的牆上看到,戴爾電腦保修常見問題說明,上面寫著,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維修、換貨、退貨,應主動出示發票和購物憑證,以獲得相關的保修權益。
消協:商家應進行三包
戴爾電腦售後有相應規定,姜女士是否能夠成功維權?
消協工作人員在現場對戴爾售後的工作人員提出質疑,並解釋稱,該規定屬於霸王條款。
工作人員說,姜女士沒有發票是可以維權的,是有法可依的。根據國家電腦三包法規,電腦出現了質量問題以後,如果是在購買7日之內,消費者可以退貨。如果是在8日至15日內,消費者可以換貨。但在一年三包期內,電腦維修2次,經營者就應該給消費者換貨或退貨。
消協工作人員還表示,姜女士沒有發票也能退貨。跟據電腦三包第28條規定,有10種情況,經營者可以免除三包責任,其中第四款有一項,就是沒有正規三包憑證或沒有正規發票,但能證明該電腦在三包有效期內,商家同樣要按三包規定執行。戴爾電腦自己制定的規定,姜女士沒有發票就不能享受三包,也就是說屬於霸王條款,必須要整改。
『如果有經營者不執行三包,按照國家工商總局關於侵害消費者權益處罰辦法,市場監管部門下一步還可以進行處罰。』工作人員說。
在此提醒一些售後部門,即使消費者沒有發票,但有相關的證據,商家也要按照三包來執行。
也提醒廣大消費者,購物時要索要發票,但沒有發票或發票遺失,如果商家拒絕給你三包,一定找到相關的證據,證明手中的商品系該商家所售,然後向消協投訴,來依法維權。
記者發稿前,戴爾售後已經同意給姜女士更換一臺新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