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4日訊 7月18日晚上,一名男子在喝了23瓶啤酒後,撥打『110』報警電話反映附近工程施工影響其休息。男子不聽接警員的解釋、勸阻,並在20多分鍾裡連續五次撥打電話辱罵接警員。最終,男子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這名30多歲的男子在牡丹江市東二條路牡丹街附近的一家旅館居住。7月18日傍晚,男子酒後回到旅店,認為室外的施工影響了自己休息,便來到旅店外,用手機撥打110報警電話反映。接警人員反復解釋,這種情況應向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在公安機關受理范圍內。可男子不但不聽解釋,還指責接警人員的工作態度不負責任,甚至辱罵接警人員。在短短的20多分鍾裡,男子竟然連續五次撥打110電話,辱罵接警人員,嚴重影響110指揮中心正常工作秩序。
當日19時40分左右,東安公安分局治安巡防五隊接到110指揮中心的指令,請求民警處置。民警趕往現場後,發現男子坐在路邊,一身酒氣,處於醉酒狀態。民警再次向男子解釋此事,可男子仍舊不聽勸,還辱罵民警。見此情況,民警將男子帶回分局。
第二天男子酒醒後,自述當日自己喝了23瓶啤酒,醉酒後不記得發生了什麼。民警拿出執法記錄儀回放當日男子的行為。最終,男子對自己酒後不聽勸阻,無故辱罵110接警人員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據辦案民警介紹,男子平時為人老實本分,可是喝起酒來就像變了一個人,酒後惹禍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事後,男子也為自己的行為表示後悔。
最終,男子被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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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以下『七類事』,纔能撥打『110』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火災、交通事故;
5、其他需要公安機關緊急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6、危及公共或群眾安全迫切需要處置的緊急求助;
7、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正在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