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電氣火災高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省安委會工作部署,市安委會決定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為期三年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並制定了《大慶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將全面開展電器產品生產質量綜合治理,全面開展電器生產領域和電器產品流通領域治理;將全面開展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綜合治理,加強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質量管理,加強電氣施工質量管理,落實建設單位電氣質量管理責任;全面開展電器產品使用管理領域綜合治理,強化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推動社會單位開展電氣線路、設備檢測和維保工作,推動社會單位應用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推動城鄉社區、村鎮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加強電氣相關從業人員監管。
《方案》要求,各縣、區政府具體實施本行政區綜合治理,要結合實際制定操作性強的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細化整治目標和整治措施,分行業、分領域組織開展排查整治,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務求治理實效。對存在電氣重大安全隱患未落實整改措施和責任,發生重大電氣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嚴厲追究相關單位、部門有關人員的責任。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聯合組織檢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對發現的問題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時通報違法違規行為,移送違法違規案件,加強全鏈條監管和跨區域打擊力度,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此次全市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從今年7月開始至2020年4月結束。力爭今年10月底前,將實現75%的生產、流通領域的電器產品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准要求;全部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符合國家、行業相關標准要求。實現20%的老舊建築、棚戶區、易燃易爆建築密集區、社區、村鎮完成電氣火災隱患整改任務。實現60%的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人員密集場所、公眾聚集場所、公共娛樂場所、易燃易爆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和舉辦各種大型群眾、經貿、文化、展覽活動場所,20%的其他社會單位和全部文物古建築完成電氣線路、設備檢測維護保養工作;20%的火災高危單位,全部文物古建築設置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