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日報8月7日訊『生態興則文明興』,作為全國首批環境資源司法實踐基地之一,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不斷加強民事審判工作,強化環境資源司法保護。
近五年,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與轄區基層法院共受理環境資源民事案件314件,其中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案件128件,林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94件,農業承包合同糾紛案件81件,養殖權糾紛案件2件,相鄰污染糾紛案件6件,漁業糾紛案件3件。
從環境資源類案件的受案類型看,主要是基於林地而產生的各類糾紛。針對林地糾紛案件,林區中院在民事審判實踐中勇於擔當,積極作為。一是以科學的理念指導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充分認識全面加強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對於維護林區百姓環境權益、正確實施生態文明法律制度、提昇綠色發展司法保障水平、樹立林區法院司法權威的重大意義;二是不斷適應新形勢,創新完善工作方法,積極與公安、檢察機關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溝通協調,推進構建多元共治機制;三是堅持事前普法,通過對環境資源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以及典型案例的介紹,有效指導群眾行為,從源頭避免糾紛形成,設置環境資源保護第一道防線;四是努力加強環境資源審判隊伍建設,不斷提昇法官專業化審判水平,積極探索實行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由一個審判團隊審理的『三合一』歸口審理模式,有效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審理環境資源民事案件,為永葆森工林區健康優美生活環境和山清水秀生態環境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責任編輯:馬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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