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8月24日訊 日前,記者從市殘聯獲悉,大慶市近日出臺了《關於對殘疾人大中專學生及低保殘疾人家庭大中專學生子女教育救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符合條件的大中專教育救助對象可獲得一定額度的助學補貼。
據了解,《意見》由市殘聯、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和市民政局聯合制發,是一項惠及殘疾人大中專學生的長線考慮和制度性安排,旨在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進一步完善大慶市殘疾人綜合救助體系,切實解決城鄉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實際困難,規避貧困群體人員代際傳遞,鼓勵殘疾大中專學生發奮自強。
《意見》規定,享受大中專教育救助的對象需具備以下條件:具有大慶市市區常住戶口,被國家規定統一招生的大中專院校錄取,包含中專、大專、本科及以上學歷。低保殘疾人家庭的大中專學生子女;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大中專學生子女及非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大中專學生子女。在接受中專以上教育階段,除民政現有低保家庭考入大中專院校子女教育救助政策外沒有接受過政府及有關部門、群團組織和其他社會團體救助。
《意見》明確了救助標准:對低保殘疾人家庭中的大中專學生子女,在民政救助基礎之上,疊加給予1000元/人/學年的助學補貼;對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大中專學生子女,在民政救助基礎之上,疊加給予3000元/人/學年的助學補貼;對非低保家庭的殘疾人大中專學生子女,按高考錄取及入學情況,給予2000元/人/學年助學補貼。受助對象為低保家庭子女的本科畢業生,如果繼續在校攻讀全日制更高學歷(研究生、博士生),給予2000元/人/學年助學補貼。
根據《意見》,救助分當年考取和連續救助兩種情況進行審批。當年考取大中專院校學生的救助金分兩批發放,具體審批程序為:
本人申請。接到錄取通知書後,本人持戶口本、身份證、殘疾人證、父母殘疾人證、錄取通知書、學校收費通知、《低保優待證》、大中專學生考學前就讀學校情況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於8月底前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鄉鎮政府)申請。
初審。社區(鄉鎮政府)進行審核,上報區殘聯。
審核上報。區殘聯進行復審匯總,報送市殘聯。
市教育局、民政局審核。
市殘聯審批。市殘聯將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面向社會公示,並存檔備案。
資金撥付和發放。市財政將資金撥付各區,各區由區財政配合同級殘聯以轉賬的方式將救助金撥付到救助對象的銀行卡(折)中,不以現金的形式發放。
申請連續救助程序為:
本人申請。本人持戶口本、殘疾人證、錄取通知書復印件、《低保優待證》及在校就讀情況證明,於每年的8月20日前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鄉鎮政府)申請,並填寫《申請表》。
審查。社區(鄉鎮政府)進行審查,報送所屬區殘聯。
審核上報。區殘聯再次進行審查,匯總後報送市殘聯審批。
市民政局審核。對申請人的低保身份進行確認,將意見反饋市殘聯。
市殘聯審批。市殘聯將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面向社會公示,並存檔備案。
資金撥付和發放。救助金直接撥付到救助對象的銀行卡(折)中,不以現金的形式發放。
符合救助條件的往屆在讀大中專學生,也在救助范圍之列。目前各區填表申報工作已開始,符合救助條件的大中專學生可在8月底前到所在社區申請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