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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海事局開展客渡船安全大檢查
2017-08-24 10:26:30 來源:哈爾濱市安監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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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1985年8月18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航運公司233號客船,在松花江上運送乘客時,由於船上工作人員嚴重違反操作規程,擅離職守,超載超乘(定員148人,實載231人,超員83人),以及流氓滋擾等原因,造成沈船。船上231名乘客全部落水,經搶救生還60人,死亡171人,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到巨大損失。事故已經過去32年了,但每年的這個日子在江邊祭奠親人的場景都在為我們敲響水上交通安全的警鍾。

  為深刻吸取『8.18』沈船事故教訓,加強暑期客船現場安全監管,結合落實防汛工作要求,2017年8月17日,哈爾濱太平海事處深入轄區客運碼頭、客渡船進行安全大檢查,踐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加強水上安全宣傳教育,確保轄區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執法人員檢查乘客座椅。

  一是檢查船舶實際載客量,要求船舶必須在乘客定額限額內載客,嚴禁超載、超乘,確保渡運安全。

  二是檢查船舶操縱系統、燈光信號設備、消防設備以及船舶證書和文書,並要求船舶在夜航時按照航規顯示燈光信號。

  三是檢查船舶救生設備。重點檢查船舶是否配備兒童救生衣,以及成人救生衣和救生圈是否足額配備,並將救生衣放在顯見易取處。

  四是要求船舶經營人和船員對乘客進行安全宣傳,維護乘船秩序,防止發生意外事故;當船舶遇到險情時,乘客要聽從船上工作人員的指揮,成人先自行穿戴救生衣,然後給兒童穿戴救生衣。

  五是針對哈齊客專大橋通航橋孔附近水流湍急的實際,要求船舶過橋時加強瞭望,及時向橋區信號站申請要航信號,上行船舶注意避讓下行船舶,嚴禁在控制河段對駛、追越、掉頭,遵章駕駛,確保橋區水域通航安全。

責任編輯:李澄

【專題】安全哈爾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