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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載體和服務平臺快去申獎
2017-08-29 09:05:14 來源:大慶網  作者:楊濱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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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8月29日訊 日前,黑龍江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發布了《關於組織申報2016年度創新創業載體和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及公共服務平臺獎勵資金項目的通知》,大慶市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載體和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及公共服務平臺可以申請獎勵。

  據了解,申報范圍包括全省各級各類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孵化)基地、通過備案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省級和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窗口平臺;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技術、創業、培訓、融資等專業服務的服務機構。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和3年內在申報、使用各級財政專項資金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單位不在申報范圍之內。

  具體申報程序是,市(地)負責本級及所轄區的項目申報(包括轄區內中省直單位),縣(市)負責本級項目申報。申報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類的申報單位,向大慶市科技主管部門和財政局提出申請報告;申報中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孵化)基地、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和公共服務平臺類的申報單位,向大慶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財政局提出申請報告。最後,由各市(地)、縣(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財政局和科技主管部門對大慶市申報單位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確認,將合格的申報材料和確認意見匯總,並填寫《創新創業載體、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和公共服務平臺獎勵資金項目推薦情況匯總表》,分別報送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科技廳。

  省工信委、省財政廳、省科技廳共同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原件進行審核,按照打分由高到低,確定排序前20名的創新創業載體、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和公共服務平臺為擬獎勵單位,並通過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

  對於公示無問題的單位,履行報批程序後,由省財政廳撥付獎勵資金。

  值得注意的是,申報單位要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客觀反映為中小企業服務的真實成果,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責。對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單位,3年內取消申報資格。

  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財政局、科技主管部門要認真負責,按照《實施細則》要求,確保各項申報材料的真實可靠。對把關不嚴、將不符合基本條件項目推薦上報的地方和單位,視情況在全省范圍內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獲得獎勵資金的單位,在相關部門審核過程中,發現有違反規定騙取資金的,除追回所撥獎勵資金外,所在單位3年內不得申請專項資金扶持,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申報材料使用wps軟件進行編輯,按A4紙張規格裝訂成冊並刻錄光盤,務必於2017年9月1日前分別報送省工信委和省科技廳一式二份,省財政廳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