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4日訊 又一年采暖期臨近。9月1日,記者從大慶市城管委供熱辦了解到,根據相關規定,申請停止供熱的用戶,應當在本供熱期開始3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今年大慶市仍是10月10日正式開栓供暖,因此用戶必須在9月10日之前提出書面申請。
根據相關規定,有停熱要求的居民需向轄區供熱公司提供產權證、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供熱單位應於接到申請後10日內形成書面答復意見。對不同意停止供熱的,應當說明理由。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停熱的用戶必須是分戶供暖用戶。另外,為了掌握住戶設施是否完好,便於出現問題及時維修,新建建築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的用戶也不能申請停熱。
停止用熱的用戶要向供熱單位繳納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按照相關規定,大慶市按總熱費的30%收取。如果辦理了停熱手續,有效期只限於當年采暖期,並且在當年采暖期內不可恢復用熱。如需在下一個采暖期繼續停熱,用戶必須重新申請。
責任編輯: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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