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3日訊黑龍江省日前出臺《關於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辦法》,明確規定實行脫貧攻堅終身問責,不論其責任人是否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
《關於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辦法》規定了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脫貧攻堅職責予以問責的五種情形。包括黨的領導弱化,黨中央和省委脫貧攻堅決策部署沒有得到有效貫徹落實,在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脫貧攻堅工作中領導不力,出現嚴重失誤,造成嚴重損失,產生惡劣影響;黨的建設缺失,脫貧攻堅不精准、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的脫貧攻堅形象;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脫貧攻堅中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置、不整改不問責,造成嚴重後果。
根據上述辦法,對脫貧攻堅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紀律松弛,導致脫貧攻堅中違規違紀行為多發,或者在脫貧攻堅中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以及其他應當問責的違紀或者失職失責情形,黑龍江省紀檢監察機關將予以問責。
責任編輯:王桐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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