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9月19日訊 油氣站老板欠債200餘萬不還,為了躲避法院執行法官,竟然暗箱操作——油氣站照常開,只收現金不入賬。
9月11日,當20餘名執行乾警出現在油氣站時,老板傻眼了,因怕被拘留,乖乖地還錢。

借錢不還成被告
事情還得從2010年說起。
被執行人孫某,於當年9月29日,用油氣站經營權作為質押物,向申請人某典當公司借款260萬元。
事後,孫某除付清了2012年8月31日前所有當息、月綜合費用,2013年償還30萬元本金外,未再償還。
為此,典當行多次向孫某主張權利,均遭到對方的拒絕。2014年末,典當行一紙訴狀將孫某訴至法院,要求對方給付借款本金230萬及息費153.25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簽訂典當合同合法有效。判決被執行人孫某,給付本金224.553萬元、當金利息及綜合費25.4553萬元及自2013年1月2日起逾期付款利息。
裁判失信成『老賴』
判決生效後,申請人又多次找到孫某,但其仍不償還,典當行無奈之下,申請強制執行。
2016年10月份,該案執行法官向孫某及其名下油氣站,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責令其在規定期限內,履行還款義務,並如實向法院申報財產。然而,在規定時間內,孫某並未申報任何財產。
不僅如此,油氣站還繼續營業,天天車來車往,並通過收現金不入賬的方式,與法院玩起了『躲貓貓』,每天的營業收入不知去向,致使該案執行一度陷入了困境。
執行法官經多次網絡查控,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就連油氣站的經營權及土地使用權,也因欠債而被其他法院先行查封,並進行了評估。
為此,執行法官將孫某依法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威懾下同意還款
信用懲戒後,孫某雖在近九個月的時間內主動還款40萬元,但與執行總標的差距仍然很大。
為加快執行力度,執行法官調整思路,了解了油氣站經營情況及付款方式,核實情況後,決定采取突擊搜查加油款及會計賬本。如發現轉移、隱匿財產線索,將移交偵查機關。
9月11日下午,記者隨同執行法官王文嬌及20餘名乾警,來到了涉案油氣站。
走進油氣站,只見幾十輛出租車排隊等著加氣,生意非常好。
執行乾警對孫某出示了證據,送達搜查令,告知未申報財產的違法後果是拘留,並要求其交出營運收入及真實會計賬本。聽說要拘留,孫某害怕了,表示次日會先行償還100萬元。
口說無憑,執行法官再次警告,無財產執行就拘留,除非有擔保物。
看到自己女婿馬上要被拘留,其岳父紀某提出,用自己在南方的一處價值近150萬元的房子作擔保。
在強大的威懾下,這起長達3年的執行案件終於柳暗花明。
記者從高新區人民法院獲悉,9月12日上午,被執行人孫某,拿著30萬元現金來到法院,與申請人進行了和解。
達成協議後,孫某通過銀行轉賬,又償還了70萬元,並承諾餘款於2018年3月一次性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