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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黃金周出游要簽好旅游合同 警惕低價旅游團
2017-09-21 08:21:45 來源:大鵬新聞網-牡丹江晨報 作者:程有剛 周園 諶憶龍
東北網9月21日訊 『十一』黃金周即將來臨,牡丹江市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十一』旅游出行時,一定要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警惕低價旅游團,並簽訂好旅游合同。在旅游購物時要慎重,如果權益受損一定要及時依法維權。
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出行時應選擇有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的正規旅行公司,要查看旅行社資質、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查看其經營范圍與實際經營項目是否相符,以及證照是否已經過期,且一定要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基本信息、旅游行程安排、旅游團成團的最低人數和交通、住宿、餐飲等旅游服務安排及標准等都要清楚地寫在書面合同上;切不可貪圖便宜貿然參加低價旅游團。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低價旅游團通過降低吃住標准、擅自改變行程、增加購物點強迫消費等方式變相盈利,低價的背後是以付出更多的金錢和精力為代價。因此,旅游者在選擇旅游產品時,應當將旅游產品的品質、旅游服務質量和價格進行綜合考慮,合理估算產品成本,切勿存在僥幸心理。
在旅游購物時要慎重,購物前多走多看,貨比三家,了解擬購商品的價位、款式、成色和計量方法,纔能買到物有所值商品。付款前確保交易時與售貨員做出的口頭承諾都清楚列明在發票上,還要特別注意提貨時貨品是否被掉包。在旅游過程中若發生旅游服務質量問題或旅游糾紛時,旅游者不可采取過激行動,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注意搜集、留存證據,及時向有消費者協會及有關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馬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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