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9月29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教育局獲悉,經市政府專題會議研究,決定在全市城區小學開展小學生課後服務,由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制定了《關於做好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小學生課後服務自2017年10月9日起開始操作,從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寒暑假除外)正常放學開始,至17時左右結束,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參考交通流量等情況自行制定,小學生可免費自願在學校參加閱讀、藝術、科技等活動。
課後服務由學校組織實施,充分利用學校現有管理、人員、場地、資源和校外資源,承擔學生課後服務責任,充分利用課後服務時間開展豐富多彩的閱讀、藝術、體育、科技等活動。課後服務堅持自願參加,充分尊重家長的意願和需求,以學生自願參加為前提;堅持免費服務,課後服務經費由市、區兩級財政部門承擔,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任何學校、單位和個人不得借課後服務之名向學生和家長收取或者變相收取任何費用。
據悉,哈爾濱市教育局要求,各學校要制定課後服務的具體方案,向家長告知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安全保障措施,凡正常放學後按時離校有困難的小學生,在自願的前提下,由學生和家長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報名登記,經學校批准後,由學校負責組織實施小學生課後服務。要積極探索多元化的課後服務形式,探索挖掘並利用社會資源,深入挖掘校外人纔資源,篩選具備條件的志願者在學校統一管理下進校參與服務。學校積極探索引入社會機構參與課後服務,但必須報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嚴禁將課後服務全盤委托給社會機構。學校要負責對進校參與課後服務的社會機構和人員資質進行嚴格審核把關,堅守安全底線。各學校堅決不得佔用課後服務時間進行集體授課、補課,不得將課後服務作為學校教學的延伸。
同時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預案。學校要為學生投保校方責任險,同時動員、引導家長為接受課後服務的學生投保意外傷害險。要求課後服務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截留和挪用,各城區要確保課後服務經費及時足額落實到位。對截留、挪用專項經費的行為,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追究直接負責的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其他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