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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老年婚姻調查:夕陽『牽手』如何『偕老』
2017-10-29 11:55:12 來源:生活報  作者:袁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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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後來,趙強的女兒怕父親總想過去的事情,就把家裡重新粉刷、添置了新家具,目的是讓爸爸不再觸景生情,想起媽媽而難過。可趙強越發蒼老了,變得不愛說話,常常一個人發呆……就在這時,在小區旅店打工的王琴(化名)走進了趙強視野。

  王琴也是哈爾濱市國企的退休乾部。王琴的老伴兒很早就和她離婚了。後來,王琴和大女兒住在一起。退休後,王琴到老姐妹開的小旅館裡幫忙,生活過得也算充實。而這家旅館就在趙強家樓下。趙強失去老伴兒以後,王琴總會和他嘮嘮嗑,幫著買買菜,一起在小區裡坐坐,聊聊天。慢慢地,兩個人發現雙方的性格很互補,而且幾年來也都相互了解了,就領了結婚證。

  婚後,王琴搬到趙強的房子來生活。王琴是個勤快人,婚後天天忙裡忙外,把家裡收拾得乾乾淨淨。他們在一起,日子過得挺紅火。沒事兒時,兩人就去超市『淘寶』,王琴會挑一些優惠的商品裝進購物車,還教會趙強在水果區挑便宜又好吃的水果。然而趙強的女兒卻對父親的再婚很不滿意,覺得王琴和父親結婚就是想圖老人三室一廳的房子,父親是老糊涂了纔會登記結婚。於是,自父親結婚後,就沒再登過父親的門。趙強給女兒打電話,要女兒女婿回家坐坐,吃個便飯。女兒總說工作忙,不來看望趙強。

  後來,趙強請求社區幫忙叫女兒來探望他。最終,女兒來探望他了。女兒說,平時工作太忙,自己的孩子還在上學,家裡還要操持,平時已經很累了,抽不出時間看爸爸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尷尬篇

  『半路夫妻』不易

  疾病財產誘發感情危機

  再婚的兩個人走到一起,需要磨合與包容。如果只是為了獲得好處,一旦對方發生疾病、財產變化,就會棄之不管,這樣的感情不會走遠。

  在南崗區某社區,開倉買的李軍(化名)每天忙著打理送來的各種貨物。

  61歲的李軍和兒子一起生活。因為兒子從小患病,妻子很早就同他離婚了。李軍每月靠開倉買、幫人修鎖、配鑰匙,獲得一些收入。現在兒子已經上大學了,家裡只有他自己。去年,從外縣來了務工的中年婦女林某,在李軍倉買附近打零工。沒事兒時,林某就到李軍的倉買坐一會兒,聊聊天。一來二去,兩個人住到了一起。林某經常幫著他洗衣服,整理貨物,李軍本人也比從前乾淨利索了。衣領不再是黑黑的,褲腿也不會塞進襪子裡了。鄰居都說,終於有人能照顧李軍了。

  可前段時間,李軍的倉買進了一批貨,因為室內水管老化爆裂,貨物被淹損失慘重。加上兒子要用錢報考研補習班,李軍手裡的錢變得不太寬裕了。『我這一損失,加上兒子報考研班、買學習資料,確實花了不少錢,生活拮據了不少。』李軍告訴生活報記者。不久,那女人就走了,『我們倆就是在一起搭伙過日子,也沒領證。我不想因為房子的問題給兒子留下麻煩,她也就是想在哈爾濱找個依靠,她走了,我覺得心裡空蕩蕩的。』

  無獨有偶,類似的事情76歲的陳大爺也遇上了。

  陳大爺退休前是事業單位的乾部,退休後,老伴兒先他而去。獨居的他,身體越來越不如從前了,兒女工作又忙,沒有太多時間來照顧他。有一次,陳大爺在單位組織的老年活動中,和一位喪偶的孫阿姨聊得很投機。兩個人相差10來歲,為了不給子女留下麻煩,兩個人選擇同居。孫阿姨退休前是醫生,平時很注意養生保健,陳大爺感覺有個保健醫在身邊,也安心了許多。

  平時,兩個人總是戴著太陽鏡,出去打打門球,或者到老年大學唱唱歌、練練書法、玩玩攝影。鄰居都說,陳大爺走路更輕盈了,腰板也比從前更挺拔了。可去年冬天,從早市歸來的陳大爺不慎摔傷住進了醫院,並引發了腦卒中,導致半身不遂,連上廁所都要別人攙扶。孫阿姨照顧了幾天,就收拾東西離開了。現在,陳大爺的家人為他請了小時工幫他做飯、收拾屋子,晚上大兒子來照顧他。『我爸和孫阿姨雖沒辦理結婚登記,但他們生活了六七年,感情很好,我們也支持他們在一起,可一旦一方生病,另一方馬上就離開了,這樣的感情也太脆弱了?我爸一提起孫阿姨就止不住流眼淚……』陳大爺的兒子對生活報記者說。

  ●建議

  法律確保老人再婚自由 多了解對方纔能獲得幸福

  有共同愛好,性格互補,又能了解對方,子女理解並支持,纔能走上婚姻之路。單身老人追求晚年幸福的意願與法律、情感、興趣密不可分。

  黑龍江大學社會學教授曲文勇表示,尋找幸福、尋找愛情是每一位老年人的自由,老年人的婚姻受法律保護。希望更多的老年朋友,放下思想包袱,勇敢地尋找自己的愛情,同時要注意感情的培養,只有了解對方的情況、性格之後,纔能考慮是否在一起。退休後,老人的社交圈子越來越窄,應該多參加登山、旅居養老、旅游、老年學習班等擴大社交圈,同時,通過這些社交活動,能多了解對方,這樣,收獲幸福的幾率纔會提高。

  另外,在法律方面,生活報記者從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趙楠律師處了解到,我國現行法律明確規定了老人的婚姻享有自主權。《婚姻法》第三十條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乾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乾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此外,《婚姻法》明確規定再婚老人的贍養問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子女以停止盡贍養義務相威脅,乾涉父母再婚,或者因父母再婚而不再履行贍養義務,都是違法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擇偶方面,哈爾濱市一家婚介所經理李雲珊向單身老年朋友們也提出了建議。首先要看人品,其次要看性格是否合適,重要的條件就是要身體好,注意養生保健。同時,男女雙方的醫保、工資也是要考慮的。此外,要看看對方的興趣愛好,有一定的興趣愛好會為晚年生活提供很多樂趣,比如會炒一手好菜,也是優點,這都是老年人在擇偶時應該考慮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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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彭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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