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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出新規住宅小區周邊劃夜間停車位 巡警民警可抓違章
2017-10-31 19:18:00 來源:東北網  作者:張雋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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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10月31日訊(記者 張雋珊 編輯 王艷)為了改善道路交通環境,切實解決哈爾濱市道路交通管理中存在的道路擁堵嚴重、停車泊位數量與停車需求嚴重不相適應、居民區停車難管理亂等突出問題。日前,《哈爾濱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正式出臺,並將於12月1日起施行。

  推行快速公交 科學設置線路方便乘換

  為完善哈爾濱市公共交通網絡,提昇公共汽車的運行效率,引導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規定》中規定,應當調整和優化公共汽(電)車客運線網,推行快速公交,完善公共交通網絡。科學合理設置公共汽(電)車具體線路和站點,方便乘客候車、乘車,方便公共汽(電)車停靠,方便路面公共交通與軌道交通等交通方式的換乘。倡導公眾出行優先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同時,根據道路條件、交通流量、客流需求等情況,設置公交專用道。根據道路通行情況、氣候條件、季節因素及相關技術規范等要求,及時設置調整不合理的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

  住宅小區周邊施劃夜間時段性道路停車位

  在火車站、長途客運站、地鐵車站、公交樞紐站等區域,應當優先利用地下空間和立體空間規劃建設公共停車場。

  住宅小區周邊停車難問題越來越突出,群眾反映較為強烈。為解決這一難題,增加停車泊位供給。《規定》中規定,停車泊位與停車需求矛盾突出的居住區,其周邊的道路具備夜間時段性停車條件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施劃夜間時段性道路停車泊位,並設置允許停車時段標志。

  企事業單位向社會開放專用停車場

  為解決停車泊位利用率低的問題,盤活機關、企事業單位、居住區的停車資源。《規定》中規定,鼓勵國家機關、醫院、學校和其他企事業單位在滿足自身停車需求的情況下,向社會公眾開放其專用停車場,可以收取停車服務費用。鼓勵有條件的住宅小區與周邊專用停車場對口協作,有償共享停車泊位。

  前方交通阻塞綠燈也禁行

  在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交通信號燈為綠燈時,遇有前方交通阻塞,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區域。其他車輛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不得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區域內停車等候。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每車道一輛依次交替駛入車道減少後的路段、路口。駕駛機動車不得在禁止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大數據分析識別堵點實時公布停車場情況

  為了推廣運用大數據、物聯網等先進科技手段,提昇交通管理水平,推動智慧交通建設。《規定》中規定,哈爾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組織建立公安交通智能化管理系統,運用大數據等先進技術手段,采集路面交通數據,強化智能分析,准確識別交通擁堵熱點及區域,為交通組織優化、信號控制優化、交通信息發布等提供科學准確的數據依據。推進智能公交系統建設,運用公交智能電子站牌、移動終端應用軟件等,實時發布公交車輛動態信息、公交線路查詢等信息。

  此外,應當組織全市統一的公共停車信息系統的建設和運行,對停車場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實時公布停車場的分布位置、使用狀況、泊位數量等情況,並與相關部門共享管理信息。公共停車場應當按照標准配建停車場誘導設施,在入口處設置智能停車誘導屏,動態顯示場內空餘停車泊位數量,並與全市公共停車信息系統聯網。鼓勵利用移動終端等多種媒介,方便社會公眾出行前查詢停車泊位信息和預訂車位,實現自動計費支付等功能。

  設立道路交通違法舉報 建立舉報獎勵制度

  為了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積極性,促進全民參與交通治理,實現全民治堵。《規定》中規定,哈爾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公布舉報受理方式,及時接受舉報。社會公眾發現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可以通過電話、手機短信息、互聯網絡、移動終端等方式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舉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社會公眾提供的證據材料進行調查核實後,能夠證明違法事實的,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罰。建立社會公眾舉報獎勵制度。

  多警種聯勤聯動 巡警民警也可抓違章

  為解決路面管控效能不高問題,《規定》中明確規定,應當建立信息交換及通報制度,共享營運車輛、營運駕駛員及其交通安全違法、事故責任承擔等信息。將機動車駕駛人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提供給征信部門,納入本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公安機關應當組織交通警察、巡邏警察、派出所民警、警務輔助人員等共同開展道路交通管理。巡邏警察、派出所民警、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對道路違法行為采用拍照等手段固定證據並進行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責任編輯: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