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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交警查獲『醉駕王』 酒精含量超醉駕標准三倍
2017-11-05 21:09:32 來源:東北網  作者:楊志勇 王忠岩 葛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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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11月5日訊(楊志勇 記者 王忠岩 葛金鑫)11月4日晚夜查行動中,哈爾濱市交警部門查獲兩起醉酒駕駛機動車典型案件。其中一起案件中,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達到的醉駕標准3倍多,創今年以來哈爾濱市醉酒駕駛機動車案件中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數值之最。

警方對酒駕人員進行詢問。

  4日21時許,哈爾濱市交警哈西大隊民警在南崗區哈雙南路執勤,攔截一臺牌照為黑A8589H號的黃色五菱牌汽車時,發現該車駕駛人徐某有飲酒嫌疑。經查,該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竟達316.62 mg/100ml,遠遠超過80 mg/100ml的醉駕標准,並創下今年以來哈市交警部門辦理醉駕案件中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數值之最。

  4日22時許,哈爾濱市交警哈西大隊民警在南崗區征儀路夜查交通違法時,一牌照為黑AR501J的奔馳轎車被攔下接受檢查,車內有濃重酒味。經查,駕駛人崔某體內酒精含量已達222.94mg/100ml,此結果超過80mg/100ml的醉駕標准2倍多,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據兩起醉酒案件的辦案交警介紹,近年來交警部門查處的涉酒違法中,有許多酒後和醉酒駕駛人並非不了解國家法律和嚴重後果,但他們的典型特點是——心懷僥幸,認為酒後開車被查處是低概率事件,一旦被交警查處往往悔之晚矣。

  兩起案件中的駕駛人均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將被給予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因兩起案件中的駕駛人涉嫌危險駕駛罪,交警部門已立案偵查,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目前兩人已被刑事拘留。

責任編輯: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