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1月9日訊 今後,市民不用因為辦事需要居委會出具各種證明而奔波了。8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了解到,根據《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實施意見》,全面清理基層政府各職能部門要求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的各類證明。此外,加大從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中招錄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力度,對獲得社會工作職業資格的社區工作者給予職業津貼。
生活報記者在發布會上了解到,長期以來,由於基層服務管理任務不斷增加,社區工作者難以將主要精力用於服務居民群眾。為此,《意見》主要明確了社區減負增效工作的原則和措施,要求進一步清理規范基層政府各職能部門在社區設立的工作機構和加掛的各種牌子;全面清理基層政府各職能部門要求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的各類證明。
根據《意見》,城鄉社區治理工作總體目標: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層黨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每個城鄉社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至少配備1名社區社會工作者。
城市社區治理目標:到2020年,社區綜合服務設施100%達到每百戶30平方米標准,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覆蓋率達到50%,每個社區平均擁有不少於5個社區社會組織。
責任編輯: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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