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1月10日訊 記者9日從省政府安委會獲悉,9月11日至22日,國務院安委會第31綜合督查組對我省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情況進行了綜合督查,發現了一些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省政府安委會決定對國務院安委會綜合督查發現的35戶企業存在的172項隱患和問題公開曝光,接受社會監督。
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對曝光企業隱患和問題整改實施掛牌督辦,要求被曝光企業嚴格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及時消除隱患和問題;各有關市(地)、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強化措施辦法,推動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被曝光企業及存在問題
一、哈爾濱市
(一)華潤雪花啤酒(哈爾濱)有限公司
1.污水處理站H2S氣體檢測報警儀配備數量不足,且缺少檢定標簽。
2.查有限空間作業票,粉塵濃度未檢測,刷油漆作業可能產生易燃易爆的有機溶劑揮發物,未辨識出風險、未采取管控措施。
3.部分管廊缺少限高標志。
(二)黑龍江煙草工業有限責任公司
對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巡查查出的『動火和接用臨時線作業使用同一張審批單,審批單上五接用臨時線的防護措施』理解有偏差,整改措施不符合實際。
(三)麥凱樂購物中心哈爾濱總店
地下一層部分安全通道警示標識缺損。
(四)哈爾濱星月國際家居廣場有限公司
部分入駐商戶對自身的安全生產責任不清楚,隱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徹底。
(五)哈爾濱地鐵省政府站建設項目(中國水電建設四局)
1.項目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責任不熟悉。
2.應急預案缺乏與地方政府及項目周邊其他單位聯動的內容。
3.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未根據巡查組檢查問題修訂。
(六)哈爾濱工業大學留學生及外國專家宿捨工程(中國建築六局)
部分外協單位員工對安全生產大檢查的要求不清楚,相關工作未開展。
(七)中國藍星哈爾濱石化有限公司
1.公司提供的1-8月份隱患排查治理臺賬中,部分一般隱患治理進度太慢,如5月19日發現的『精餾工段地溝蓋板不全,防護不當』隱患,計劃整改完成時間是12月31日。
2.公司提供的《特級動火作業安全許可證》只有動火作業前的1組動火分析數據,而動火作業時間為3.5小時。
3.抽查裝置現場3臺機泵,都沒有安裝靜電接地。
4.罐區儲罐大部分根部閥動作頻繁。
5.控制系統連鎖報警頻繁,沒有進行認真分析和嚴格管控。
二、大慶市
(八)中國石油大慶煉化公司
1.公司提供的2016年12月需要公司治理的隱患16條,均為一般隱患,計劃整改完成時間為2017年11月。截至9月12日,整改完成0條。
2.沒有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大慶煉化公司2017-2018年遏制重特大事故方案》。《方案》中的工作任務部分照抄照搬上級政府轉發的方案。
3.公司門口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隨意停放在餐館旁、大路上,存在安全隱患。
(九)大慶鑽探工程公司運輸一公司
1.公司的《危害因素識別與評價表》中,識別出的四、五級重大風險的消減措施不具體,可操作性不強。
2.應急救援預案內容不具體,可操作性不強,應急演練記錄內容不全。
3.沒有本次全國安全大檢查之前的隱患整改記錄臺賬。
4.對外包運輸車輛管理不嚴格。
(十)杜爾伯特牧泉元興飼料有限責任公司
1.《危害因素識別與評價表》中,識別出的嚴重及以上風險無具體消減措施。
2.《隱患排查治理臺賬》中部分隱患治理無具體的整改負責人、復查人。
3.產品庫房通風不良。
4.安全培訓考試有走過場的情況。
三、雞西市
(十一)雞西市城子河區海林煤礦(關閉煤礦)
屬關閉礦井,井筒沒有填實,變壓器、供電線路和井架等設備設施沒有拆除。
(十二)雞西市城子河區城東煤礦(關閉煤礦)
1.屬2015年被整合關閉礦井。以井筒計劃利用為由,只停產,沒有按國家有關規定先關閉。
2.礦井間隙性進行通風、排水,礦井供風不穩定,有毒有害氣體難以管控,且排水人員違規乘坐礦車下井。
(十三)雞西市城子河區富陽煤礦
1.沒有按『五落實』要求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逐條落實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
2.礦領導每月帶班下井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沒有在煤礦公示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3.與作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未告知勞動者職業病危害真實情況。
4.42#中部采區多處臨時密閉,疑似進行巷道式開采。
5.煤礦配備的自救器出廠日期為2012年4月,均過期失效。
6.沒有在地面井口附近設置消防材料庫。
7.主要通風機房負壓水柱計不能使用,主要通風機司機沒有每小時將通風機運轉情況記入運轉記錄簿內。
8.42#中部采區和4#采區均沒有編制采區設計。
9.42#中部采區沒有構成完整的通風、排水系統,違規剃頭下山開采。
10.42#中部采區變電所沒有獨立的通風系統,回風串入回采工作面。
11.礦井通風等積孔僅0.97m2,通風線路長、通風阻力大,礦井通風困難。
12.井下通風設施管理不到位,風門、擋風牆、密閉等設施質量差,安設不符合要求。
13.礦井安全監控系統不完善:井下安設的4個溫度傳感器誤差大,顯示溫度僅3.4℃-6.9℃,明顯與實際不符;井下主要進回風之間風門沒有安設風門開關傳感器;42#中部采區局部通風機沒有安設開停傳感器和風筒傳感器。
14.42#中部采區JTPB-1.2×1.0絞車為不合格設備。
15.42#中部采區一段、二段串車提昇無跑車防護裝置。
16.瓦斯檢查制度不落實,瓦斯檢查存在空班漏檢。
17.井下防煤塵爆炸隔爆水棚安設不符合要求。
(十四)雞西市梨樹區宏達煤礦梨樹井
1.隱患整改方案沒有按『五落實』要求制定,沒有明確整改資金和預案。
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不齊,沒有按要求配備負責采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3.礦領導帶班下井規定不落實:一是帶班礦領導沒有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昇井。二是礦領導帶班下井每月帶班下井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沒有在煤礦公示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三是安排地測技術員等非礦領導下井帶班。四是礦領導帶班下井記錄涉嫌造假,負責帶班的礦領導沒有下井登記,人員位置監測系統也沒有顯示其下井。
4.沒有在地面井口附近設置消防材料庫。
5.與作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未告知勞動者職業病危害真實情況。
6.風井防爆門安設不符合要求:防爆門斷面小於井筒斷面;防爆門用水泥沙漿固定,無法開啟。
7.主要通風機司機沒有每小時將通風機運轉情況記入運轉記錄簿內,僅每4天記錄1次。
8.井下防煤塵爆炸隔爆水棚安設不符合要求。
(十五)雞東北方焦化有限公司
1.企業涉及的部分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OS)未按要求收集。
2.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對主要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不清楚、不掌握。
3.動火、受限空間作業存在漏洞。對特殊作業存在風險不清楚,危害分析不准確、不全面。可燃、有毒有害、氧氣等氣體存在不檢、漏檢等情況。
4.粗苯儲罐(重大危險源)防爆區員工休息室內有吸煙情況。
(十六)雞西天盛非金屬礦業有限公司
1.對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存在漏洞。新招員工培訓不嚴格,沒有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
2.職業危害防治措施不落實。作業場所防塵設備設施不齊全,總粉塵和呼吸性粉塵濃度嚴重超標。
3.尾礦庫人工監測不符合要求,沒有使用專業設備對浸潤線埋深進行測量。
4.尾礦庫一側岸坡存在放礦現象。
5.選礦車間沒有在醒目位置公布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十七)雞西市萬達廣場
1.物爾美超市緊急疏散大門鎖閉。
2.萬達廣場部分緊急疏散標志懸掛不規范、不完善。
3.萬達廣場部分店面負責人、員工不會准確使用滅火器。
4.萬達廣場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對燃氣泄漏報警知識不清楚。
(十八)雞西市盛吉運輸公司
1.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動態監控系統未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全天候值守。
2.沒有收到政府下發的大檢查通知,沒有按照安全大檢查要求,有針對性開展自查。
四、雙鴨山市
(十九)黑龍江建龍化工有限公司
1.對辨識出的高風險危害因素,只有防范措施和應急措施,無具體的風險消減措施。
2.控制室DCS系統出現的報警(如FI0604報警),未結合工藝流程及時進行分析和處置,可能構成重大隱患。
3.煤氣管道抽盲板作業票無防靜電要求。
(二十)黑龍江華豐煤化工有限公司
1.對辨識出的高風險危害因素,只有防范措施和應急措施,無具體的風險消減措施。
2.危險因素辨識定級不准確,氣櫃應屬於高危區域。
3.公司在4月和7月組織了2次不同的應急演練,但2次應急演練總結中對演練情況的評價和總結內容完全相同。
4.公司提供的動火作業證(作業證編號:JC912-2)中存在動火分析時間與動火開始時間間隔超過30分鍾的情況。
5.裝置現場靜電消除設施的接地線直接連接在圍欄上。
6.現場崗位設置的氣防設施數量不足,且防護等級偏低。
(二十一)雙鴨山市北方昇平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1.煤礦安全體檢指出的『二區9#層設計同時回采左一、左二、左三3個塊段,設計不合理』、『風門無開關傳感器』等事故隱患,超過整改期限仍未整改到位。
2.井下矽塵濃度超標。查檢測記錄,井下矽塵的總粉塵和呼吸性粉塵濃度均超過國家標准。
3.與作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未告知勞動者職業病危害真實情況;沒有為勞動者個人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沒有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沒有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4.甲烷傳感器沒有在設備設置地點每15天進行一次調校。便攜式甲烷檢測儀沒有明確專人調校、維護及收發。管理人員下井是否攜帶無任何記錄可查。
5.隔爆水棚安設和管理不符合要求。全井僅安設1組主要隔爆水棚,數量嚴重不足;錯誤采用40L的水袋組成主要隔爆棚。
6.二采區9#煤層:在排水系統不完善的情況下,開掘回采巷道。
7.二采區9#煤層采區垂深超過50米,沒有采用機械運送人員。
8.二采區9#煤層左四下山掘進違規使用調度絞車提昇。
(二十二)雙鴨山市亞泰煤業有限公司一礦
1.人員位置監測系統管理不到位。礦井實際下井人數與人員位置監測系統統計的下井人數不一致,少數入井人員沒有攜帶標識卡。
2.隔爆水棚安設和管理不符合要求。全井僅安設4組主要隔爆水棚,數量不足;錯誤采用40L的水袋組成主要隔爆棚。
3.沒有礦長、礦總工程師、爆破工、工程技術人員、流動電鉗工、安全監測工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發放記錄。
4.地面消防材料庫存放的消防材料品種和數量不足。
5.斜井串車提昇沒有加裝保險繩。
6.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不完善,沒能明確帶班礦領導應當巡視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下井帶班安全巡視隨意性大。
五、伊春市
(二十三)華潤雪花啤酒(伊春)有限公司
1.粉塵防爆裝置泄爆導管長度達8米,不符合《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用除塵系統安全技術規范》(AQ4273-2016)。
2.污水處理槽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不清,未辨識出H2S中毒風險,且無警示標識;未配備H2S氣體檢測儀。
3.企業僅有兩臺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配備數量不足。
4.事故應急預案備案材料不全且評價機構未簽字,安全管理人員對應急預案不夠熟悉。
(二十四)伊春奧德燃氣有限公司
1.液化天然氣裝卸管道使用金屬軟管,沒有使用金屬萬向管道充裝系統。
2.未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主要負責人對動火作業認識有偏差。
六、七臺河市
(二十五)七臺河市勃利縣宏泰礦業有限公司
1.安全『體檢』提出的部分隱患和問題沒有及時整改到位。
2.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調度員、監控工和主要通風機等崗位沒能制定崗位責任制。
3.煤礦領導帶班下井沒有全面履職。查帶班下井記錄,帶班礦領導只巡查部分區域,沒有對井下所有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全面檢查巡視。
4.礦井下井人數登記混亂。調度值班記錄下井人數、入井檢身登記下井人數和礦燈發放登記人數各不相同。
5.風井和主要通風機位於汽修廠內,無任何安全距離。主要通風機房沒有反風操作系統圖和司機崗位責任制,運轉司機沒有每小時將通風機運轉情況記入運轉記錄簿。礦井主要通風機沒有進行性能測定。井下密閉砌築質量差,且未實行編號管理。
6.沒有每年進行一次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3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井下矽塵濃度嚴重超標。沒有為勞動者個人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7.地面煤倉沒有安設降塵設施。井下隔爆水棚安設不符合要求。
8.應急救援預案缺少水災、火災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沒有進行現場演練。
9.一段、二段斜井下方無跑車防護裝置。
10.二段斜井軌道鋪設質量差。
11.井下26B#煤層提昇絞車為淘汰設備。
(二十六)七臺河市吉偉煤焦有限公司
1.安全生產大檢查自查自改不深入、不徹底,一些問題隱患反復出現,未對制度及管理層面進行整改。
2.重大危險源的可燃氣體及有毒有害氣體監測系統未接入DCS系統,不具備連續記錄、信息存儲等功能。
3.甲醇裝車區未設置防泄漏收集回收設施。
4.甲醇中控室面向甲醇裝置區設有玻璃窗戶。
5.動火、受限空間作業存在漏洞。動火作業分析什麼氣體、動火標准等在作業票上沒有記錄;受限空間作業的允許作業標准記錄不全或錯誤,應當分析的有毒有害氣體沒有分析;特殊作業的風險辨識不全面。
(二十七)七臺河市坤達煤炭有限公司清華煤礦二井
1.安全『體檢』和各級監管監察部門提出的部分隱患和問題沒有及時整改到位,礦井長期存在的一些事故隱患沒有發現和納入整改范圍。
2.礦井采掘嚴重失調,井下沒有形成回采工作面。
3.礦井通風系統不完善,西采區回風系統失修嚴重,已不能行人。礦井主要通風機沒有進行性能測定。
4.礦井下井人數登記混亂。調度值班記錄下井人數、入井檢身登記下井人數和礦燈發放登記人數各不相同。
5.安全監控和人員位置監測系統顯示和控制終端沒有設置在礦調度室。人員位置監測系統標識卡由個人保管,沒有統一保管、維護和收發。
6.風井防爆門安設不符合規定,且四周用木板釘死,無法打開。
7.防滅火措施存在漏洞。地面消防庫消防器材不齊全;地面機房、主井口等處存放的部分滅火器過期失效。
8.瓦斯檢查制度不落實,礦井技術負責人沒有審簽西采區瓦斯日報表。
9.井下隔爆水棚安設不符合要求。
10.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沒有載明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的真實情況;沒有每年進行一次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3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11.粉塵防塵不到位。沒有定期測定砂塵中游離SiO2含量;地面煤倉沒有安設降塵設施;掘進作業沒有使用水炮泥。
12.應急救援現場處置方案沒有進行現場演練;礦井兼職救護隊沒有經任何培訓,且沒有配備專業救援器材。
13.一段、二段斜井下方跑車防護裝置失效;井筒中敷設的電纜沒有可靠的保護措施。
(二十八)七臺河市發展煤礦
1.對『體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整改方案針對性不強,沒有按『五落實』要求制定。
2.二段96#采區未形成完整的通風、排水系統前開掘右0、右一回采巷道。
3.沒有每年進行一次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3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4.安全培訓檔案內容不全。
七、鶴崗市
(二十九)鶴崗市征楠煤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沒有樹立安全第一的理念,主要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未取得主要負責人安全考核合格證明。
2.安全生產責任制混亂、不清晰。
3.動火作業票分級不准確;抽查的作業票(編號:HD1799-1)未按照《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30871-2014)要求,在動火前半個小時內開展動火分析。
4.動火作業審批沒有工藝、設備等部門參加。
5.隱患治理檔案記錄不全,多處有涂改現象;公司對查出的隱患未進行評估分級;公司未建立《隱患治理記錄臺賬》。
6.中央控制室面向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方向有窗戶。
7.可燃和有毒報警系統處於連續報警狀態,沒有得到有效處理。
8.職業衛生監測制度不完善,未明確規定現場職業衛生監測的具體內容、監測頻次。
9.現場部分照明設施不防爆。
10.粗苯罐區內一管道支架安裝不合理,支架直接焊接在管道上。
(三十)必優特時代廣場
1.商場疏散標識不清,且部分與地面上的標識衝突。
2.緊急通道門提示使用繁體字,沒有使用中文簡體;緊急通道有部分照明不亮。
3.火災緊急處置程序需要進一步合理化。
(三十一)中海石油華鶴煤化有限公司
1.動火作業票中『許可審批』欄目中審批人員簽字項沒有記錄時間。抽查的二級動火作業票,作業時間為72小時,但只記錄1次動火分析。
2.公司提供的《檢修作業許可證》附件《靜置設備工藝交出工作危害性分析(JHA)》,對檢修交出的控制措施確認不認真,存在未進行確認的情況。
3.公司聯鎖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中心控制室多個聯鎖開關均在『旁路』位置。
(三十二)鶴崗公路客運樞紐站
1.安全風險分級不准確,將『三危』物品上車作為一般風險進行管控。
2.對部分事故隱患的整改完成情況未進行核查。
(三十三)鶴崗市弘達礦業有限公司
1.下井人數管理混亂:在線監測、入井檢身和礦燈發放人數無法統一。
2.一個班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部分班次連續工作時間超過16小時。
3.應急救援預案沒有經過評審。
4.沒有為勞動者個人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5.井下測風地點不全。
6.密閉管理臺賬與通風系統圖不符。
7.15#層3號采煤工作面等掘進作業規程貫徹記錄不規范。
(三十四)鶴崗市合發煤炭有限責任公司順發煤礦
1.風井防爆門安設不合格;風井行人通道風門損壞,未及時修復。
2.沒有設置地面消防材料庫。
3.礦領導帶班下井情況沒有在井口公示;在線監測顯示部分帶班礦領導沒有與工人同進同出;入井檢身記錄有些班次沒有礦領導帶班下井。
4.下井人數管理混亂:在線監測、入井檢身和礦燈發放數量無法統一。
5.與作業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未告知勞動者職業病危害真實情況;沒有為勞動者個人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6.沒有每年進行一次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每3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7.應急預案沒有按專家意見修改,應急演練沒有完成2017年度演練計劃。
8.11#層采煤工作面滑移支架安裝不合格;在回風巷鋪設皮帶輸送機。
9.11#掘進工作面巷道高度不符合作業規程規定;前探支護穩定性差。
10.采煤工作面進風側隔爆水棚不能覆蓋全斷面。
11.井下密閉質量差,無編號。
12.采區變電所回風側調節風窗關閉,造成變電所供風不足。
13.違規在回風井筒內布置掘進工作面。
八、龍煤集團
(三十五)雞西礦業公司城山煤礦
1.對存在的重大隱患(綜合防滅火措施不落實,無灌漿防滅火系統)沒有公示,沒有按『五落實』要求制定整改方案。
2.作業規程的培訓、貫徹不到位,247隊現場作業人員不清楚作業規程的相關要求。
3.西部運輸大巷掘進工作面使用的耙裝機鋼絲繩連接不符合國家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