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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佔房屋15年 法院公安聯動執行起走『釘子戶』
2017-11-16 10:32:43 來源:東北網  作者:舒淼 包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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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東北網11月16日訊(舒淼 記者 包海多) 『15年了,我終於住進了自己的房屋。真心感謝哈爾濱市平房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和哈爾濱市平房公安分局保國派出所民警,沒有你們聯動執行,起走霸佔我房屋的『釘子戶』,我至今還有家不能回呢!』16日,哈爾濱市平房區居民陳某一邊向哈爾濱市平房區人民法院送上錦旗,一邊激動的說著自己沈積多年的心裡話。

陳某給哈爾濱市平房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趙娜送上致謝錦旗。

  房屋過戶親戚霸佔

  2002年,李某因債務糾紛將坐落於哈爾濱市平房區某處的私有房產抵賬給陳某,同年,二人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變更手續。2003年5月,房屋所有權證、土地所有權證登記人均已變更為陳某,且多年來房屋物業費、包燒費、水電費均由陳某繳納。

  債務糾紛後李某離開哈爾濱市外出務工,期間李某親戚李洪(化名)趁機入住,明知房屋已歸陳某所有後仍強行佔有,拒不搬離,致使陳某多年未能入住。2015年,陳某以房屋所有權糾紛為由將李某訴至哈爾濱市平房區人民法院,法院判決李洪十五日內搬離上述房屋,但李洪仍未自動搬離,陳某無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執行一波三折

  強制執行中,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李洪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要求其7日內搬離,否則將采取強制搬離措施,但李洪提出自己患有重大疾病,需要照顧,拒絕搬遷。經與李洪所在村委會、派出所核實,並通過調取李洪所涉及的刑事案件卷宗證實,李洪確實患有惡性腫瘤、雙肺結核等疾病。經調解,申請人陳某同意暫時停止執行,待李洪病情有所緩解後恢復執行。2017年8月,陳某得知李洪因病死亡,該案件恢復執行。在法院准備強制執行清理房屋過程中,發現原房屋所有人李某已強行佔有房屋,且精神異常,帶有暴力傾向,嚴重阻礙執行,法院執行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公安聯動破解難題

  一面是合法權益的維護,一面是精神異常的暴力抗法,矛盾逐漸激化,執行法官及申請人報警請求公安協助。接到請求後,哈爾濱市平房公安分局保國派出所迅速增派警力,與法院執行形成合力,對阻礙執行的李某控制。經核實李某患有精神疾病,為防止事件惡化,維護穩定秩序,派出所與李某家屬達成共識,將李某送至精神病院治療。申請執行人陳某在15年後終於進入屬於自己的房屋,案件得以執結。

責任編輯:張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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