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1月27日訊(記者 周秘 編輯 王艷)『太感謝高新區法院乾警了,幫我們要回來工資,這下孩子的學費終於有了著落!』近日,作為申請執行人之一的姜某,在大慶市高新區人民法院發放執行案件款的現場,緊緊地握住執行員於戈的手,滿懷感激地說到。

務工申請人領取到被拖欠的勞務費用。
乾了工程卻未得到辛苦錢
申請執行人姜某及其他19名工友與安達市一勞務服務隊的代理人畢某簽訂了勞務用工合同。合同約定由他們為該勞務服務隊所承包的大慶一建築安裝有限公司道路雨排工程輸出勞務。
發包方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因經營不善,工程結束後還尚欠承包方即原告所在的勞務服務隊工程款46萬餘元。
勞務服務隊又以發包方未給付全部工程款為由,拒絕向姜某等20名勞務者支付20000餘元至50000餘元不等的勞務費。
因多次索要無果,姜某等20名勞務者將承包方與發包方訴至法院,要求承包方勞務服務隊給付所拖欠的勞務費46萬餘元。,發包方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在其所拖欠的工程款范圍內承擔給付責任。
發包承包有過錯均需擔責
在開庭審理中,因查明發包方建築安裝有限公司還拖欠勞務服務隊46萬多元,為此執行員找到建築安裝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找出當前相關法律規定,並向其釋明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經釋明後,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接受了法院的調解,同意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義務,但是目前經濟緊張,待經濟寬松時將拖欠工程款項一次性給付。
後經執行員於戈多次釋明,三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即承包方勞動服務隊、發包人建築安裝有限公司給付原告姜某等20名職工46萬餘元。
強制執行為打工護權亮劍
調解文書生效後,二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調解書,為此,姜某等20名申請人一同向高新區法院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執行員於戈接到案件後,經調查後了解到,二被執行人,即發包方建築安裝有限公司名下已無財產可供執行,而承包方勞動服務隊也未發現有財產線索,致使執行工作一時陷入了僵局。
面對抱著殷切希望的農民工兄弟,執行員於戈加快了查控的腳步。
經過數次耐心的溝通,並對被執行人建築安裝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進行釋法明理,盡力做其思想工作。最終,法定代表人王某提出希望能與20名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表示願意一次性拿出其名下另一物業公司收取的物業費45萬元償還該起拖欠勞務費系列案件的執行款。
經雙方再次的協商,20名勞務者放棄了部分權利,同意被執行人建築安裝公司以45萬元執結這起拖欠勞務費的系列案。11月14日,在高新法院的大會議室內,以姜某為代表的20名務工申請人,紛紛領到了被拖欠的勞務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