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9日訊 記者從哈爾濱市各大供熱企業獲悉,其已開始受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六類人供熱補貼申報,本月月底前,符合條件的市民應攜帶相關材料,向所轄熱企進行申報。
據了解,哈爾濱市的熱補保障對象為房屋產權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並且是居住使用城市供熱、需按政府批准的收費標准繳納熱費的住房,熱保補貼的房屋性質應當是非營業性居民住宅。熱補使用面積不超過45平方米,低於45平方米的(含45平方米),按實際住房使用面積計算,超出45平方米的熱費由個人承擔。
哪些人可享受熱費補貼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2.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民政定補優撫對象;
3.家庭成員均無職業的市、區屬企業失業救濟對象;
4.單位關停破產等確實無力支付熱費的企業退休建國前老軍人;
5.市、區屬國有困難福利企業確實無力支付熱費的殘疾職工;
6.家庭成員確實無力支付熱費的進入社保領取養老金的市、區屬國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不含破產時已從破產費中預留並委托社會保險機構發放采暖費的退休人員,或企業破產時已向職工個人支付熱費的退休人員,依據哈政發[2010]2號文件,2010年2月10日以後實施破產的國有企業必須預留退休人員熱費,無預留熱費的,其補貼資金由企業所屬同級財政承擔)。
責任編輯:彭佳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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