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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安市法院:推進送達地址確認制度 提高案件審理工作效率
2017-12-12 09:47:58 來源:黑龍江法院網 作者:欒宇輝
寧安法院在審理涉訴金融案件中,經常遇到被告方人數眾多,當事人住址信息不准確,人員外出務工難以查找等方面的問題。此類案件送達難,訴訟程序進程緩慢,已經成為一個突出的問題。實踐中,法院雖然采取了很多措施和辦法,但成效並不顯著,導致很多案件進入公告程序,訴訟周期較長,給當事人和辦案人帶來很多困擾。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民事送達工作的若乾意見》後,對當事人拒絕確認送達地址或拒絕應訴、搬離原住所等躲避、規避送達的情形,做出了明確規定。《意見》列明當事人在訴訟所涉及的合同、往來函件中對送達地址有明確約定的,以約定的地址為送達地址。
寧安法院民二庭認真研究《意見》的規定,學習借鑒其他法院成功的經驗做法,積極推行送達地址確認制度。召集案件涉及的金融企業負責人座談,了解企業放貸清收中遇到的實際問題。收集整理信息後,對梳理出來的問題向金融企業集中統一發放司法建議。建議金融企業在簽訂金融借款合同時一並與貸款方簽訂送達地址確認書,寫明貸款方的詳細信息,重點標注住址信息,明確向貸款方說明該住址可作為訴訟程序中的送達地址,住址信息發生變化時必須履行告知義務等內容。
司法建議發出後,金融企業反響積極,紛紛回函表示非常贊同建議的做法。有的企業領導主動就送達地址確認問題上門請教並表示感謝,他們稱這一制度的推行勢必會對金融借款糾紛產生很大的助推作用,既節省了訴訟成本,又大大縮短審理周期,提高工作效率,是對多方有利的司法建議和措施。
責任編輯:李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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